地素时尚(60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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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素时尚: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8-21 16:15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7月30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亿至2亿元[2]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8.77万股,占比0.0393%[2] - 累计已回购金额199.98852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60 - 10.70元/股[2] - 2024年8月20日首次回购187,700股,支付1,999,885.20元[4]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2024-08-16 15:35
董事会秘书安排 - 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将满[1] - 董事长马瑞敏女士暂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1] - 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 联系方式 - 董事长代行职责办公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 - 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1] - 联系电话为021 - 31085111、021 - 31085300[1] - 传真号码为021 - 31085352[1] - 电子邮箱为info@dazzle - fashion.com[1]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1]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4-08-02 16:05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7月30日[3] - 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3] - 预计回购金额1亿至2亿元[3]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占比0%,金额0万元,价格区间0元/股至0元/股[3] - 2024年7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4] - 截至2024年7月31日暂未回购股份[6]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7-31 15:41
股权结构 - 2024年7月29日马瑞敏持股260,295,065股,占股份总数54.56%,占无限售流通股55.21%[2][4] - 2024年7月29日马艺芯持股48,016,296股,占股份总数10.07%,占无限售流通股10.19%[2][4] - 2024年7月29日马丽敏持股32,640,000股,占股份总数6.84%,占无限售流通股6.92%[2][4] - 2024年7月29日上海亿马持股21,708,346股,占股份总数4.55%,占无限售流通股4.60%[2][4] - 2024年7月29日马姝敏持股5,653,393股,占股份总数1.19%[2] - 2024年7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1,390,000股,占股份总数0.29%[3]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7-30 16:32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4-029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地素时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拟变更注册资本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 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35,000 股,上述注销事项完 ...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9 18:23
股份回购 - 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回购股份,资金1 - 2亿元[4][5][7] - 回购价不超17.11元/股,上限不高于均价150%[8] - 预计回购股份占比1.23% - 2.45%[7] 用途及授权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未用部分注销[7]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8][9]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9 18:23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4-028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 14 时 40 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 28 弄 1-2 号旭辉世纪 广场 8 号楼 7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雪飞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 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7-29 18:23
回购计划 - 预计回购金额1亿至2亿元[4][7][13][14] - 回购价格上限17.11元/股[4][7][13][16]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5,844,535股至11,689,071股[8][13][14]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23%至2.45%[8][13][14] - 回购期限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4][7][12][14]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4][7][18] - 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4][7][13][14][15] - 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4][7][8][1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469423.96万元,净资产385590.39万元,流动资产386696.42万元[20] - 假设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全部使用,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均较小[20] 股东动态 - 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3月27日,控股股东马瑞敏增持公司股份1500万元左右[21] - 截至2024年7月29日,董监高、控股股东等未来3个月、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4][24] 其他要点 - 2024年7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本次回购股份36个月内完成,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25] - 若股份注销,公司将按《公司法》通知债权人保障其权益[26]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授权自通过方案起至事项办理完毕止[27][28] - 回购存在股价超区间、资金未到位等多种不确定性风险[29] - 公司已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为B883255035[30][31]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07-17 17:41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地素时尚") 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5,000 股。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4-025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 | | 注销股份数量 |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335,000 | 股 | 335,000 股 | 2024 年 | 7 | 月 | 22 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
地素时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7 17:4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楼(200120) 传真:+86-21-2051-1999 电话: +86-21-2051-1000 9,11,12/F, Shanghai Tower, No.501,Yincheng Middle Road,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P.R. China Fax: +86-21-2051-1999 Tel: +86-21-2051-1000 www.allbrightlaw.com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