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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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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8:1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2]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5] 审计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8]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0]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0] 信息披露与监督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1]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和监督工作[14]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4] 关注事项与处罚 - 关注变更情形、拟聘任事务所处罚及审计费用变动情况[15]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分包或转包不再选聘[15]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镇海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3-28 18:13
审计委员会人员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先后由朱艳、张健、谢清青和朱艳、张健、罗百欢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 - 朱艳、张健任期为2022 - 05 - 06至2025 - 05 - 06,罗百欢为2023 - 10 - 16至2025 - 05 - 06,谢清青为2022 - 05 - 06至2023 - 09 - 22[2] 审计工作情况 - 2023年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4] - 建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6] 审计结论 - 认为2022和2023年度财报真实准确完整,无舞弊及重大错报[8] - 认可内部审计计划可行性,未发现重大问题[9] - 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完善,内控有效无重大缺陷[10]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强化监督职能[13]
镇海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8: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8] 议案相关 - 议案提出人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13] - 关联交易议案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13] 会议延期 - 1/2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召开2日前联名书面提出延期[2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1/2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28] 提案表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0] - 临时会议通讯或传真决议,超时限未表明意见董事视为不同意[31]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提案重审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多种非现场方式召开[25]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23]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等[31] 会议决议 - 议案审议表决通过后形成书面决议,新技术参会事后补签[3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包含届次、时间等多项内容[35]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5]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36]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8]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40] 规则相关 - 规则术语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42]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上市地法律等规定为准[42]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修订,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42] - 规则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本数[42]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2]
镇海股份: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03-28 18:1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学习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要 求,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 ...
镇海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葛攀攀)
2024-03-28 18:13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6次董事会[5] - 2023年4月19日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7] - 2023年12月26日收到批复,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18] 人员变动 - 2023年9月22日,4位董事提出辞职申请[21] - 2023年9月26日,提名4位候选人为非独立董事[21] 其他情况 - 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被收购、变更承诺等情况[13][14]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关联交易符合要求[12][15]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24]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8 18:13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将2020年回购的4,992,496股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1]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4367.8373万元变更为23868.5877万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367.8373万股变更为23868.5877万股[2] 制度审议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制定、修订的第1 - 5项制度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第6 - 20项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
镇海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18:13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2] - 三位独立董事未任他职,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镇海股份: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 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要求,积 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 在年报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会同相关 职能部门,积极为独立董事 ...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41,499.11 万元,负债总额 45,385.28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96,113.84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07%,较上年 同期 36.86%,减少 4.79 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资产比重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资产比重 | 同比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93,127.17 | 65.81% | 78,780.54 | 55.84% | 18.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 | 2.12% | 15,000.00 | 10.63% | -80.00 | | 应收账款 | 19,965.69 | 14.11% | 24,583.08 | 17.42% | -18.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7.00 | 0.15% | 50.00 | 0.04% | 334.00 | | 预付款项 | 579.78 | 0.4 ...
镇海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3-28 18:13
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计提资产减值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需报告[10]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需报告[10] 关注与风险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4] - 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4] 报告流程与制度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24小时内报告[16] - 报告重大信息可先面谈或电话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公司各部门重大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19] - 各子公司重大信息经子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送[1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被追究责任[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