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镇海股份(603637)
icon
搜索文档
镇海股份: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日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 | | | | | | 首席合伙人 | ...
镇海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8:13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提议与反馈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股东提案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投票相关 - 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授权委托书需在委托表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16]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9] 股东权利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0] 累积投票制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投票权数分别为持股数×应选相应人数[22] 会议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17]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的监事主持[17]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7]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监事得票数需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以上[2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27]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监事会实施事项由监事会主席组织实施[29] - 本规则及其修订自公司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镇海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8:1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与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镇海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8:1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 委员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4] - 主任委员由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协调与董事会工作[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8 18:13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8] - 2023年度公司整体内部控制运行良好,无重大和重要缺陷[20] 未来展望 - 2024年完善组织架构和内控建设,优化业务执行流程[21] - 2024年重点关注风险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促内控数字化建设[21]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完善内控体系,优化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 内控标准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超预算重大、重要、一般定量标准为50%、30%、10%[16]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致利润总额等错报有对应重大、重要、一般定量标准[17]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8:13
会议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2] 议案审议 - 多项2023年相关报告及方案议案审议通过,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3][4][6][7][8] - 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直接提交[10] 资金与股份 - 拟用不超4.5亿闲置资金买理财,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已回购4,992,496股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减资[15]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41,499.11 万元,负债总额 45,385.28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96,113.84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07%,较上年 同期 36.86%,减少 4.79 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资产比重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资产比重 | 同比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93,127.17 | 65.81% | 78,780.54 | 55.84% | 18.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 | 2.12% | 15,000.00 | 10.63% | -80.00 | | 应收账款 | 19,965.69 | 14.11% | 24,583.08 | 17.42% | -18.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7.00 | 0.15% | 50.00 | 0.04% | 334.00 | | 预付款项 | 579.78 | 0.4 ...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严格执 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有效地保 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全国石化行业投资增速回落,外部环境的复 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面对困难与挑战,公司上下共克时艰、同舟共济、 砥砺奋进、积极应对,保持了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公司入围 2023 宁波竞争力企 业百强 57 位和 2023 宁波服务业企业百强 78 位。公司位列浙江省 2023 年上市公 司社会责任绩效最佳企业百强第 52 名。公司荣获宁波国家高新区 2023 年度"重 点骨干企业"表彰。 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公司积极应对石化工程建设行业的新变局,强化内部精 细化管理, ...
镇海股份: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03-28 18: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 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要求,积 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 在年报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会同相关 职能部门,积极为独立董事 ...
镇海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3-28 18:13
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计提资产减值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需报告[10]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需报告[10] 关注与风险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4] - 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4] 报告流程与制度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24小时内报告[16] - 报告重大信息可先面谈或电话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公司各部门重大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19] - 各子公司重大信息经子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送[1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被追究责任[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