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6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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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快讯· 2025-06-13 16:34
公司公告 - 公司发布异动公告 经自查及问询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1]
每周股票复盘:朗博科技(603655)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差异化分红
搜狐财经· 2025-06-07 06:39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朗博科技报收于29.3元,较上周25.42元上涨15.26% [1] - 6月6日盘中最高价报29.89元,触及近一年最高点,6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24.65元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31.06亿元,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180/229,两市A股市值排名4131/5148 [1] 权益分派 - 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1日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105,050,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5,000元 [1] - QFII股东及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1] 募集资金变更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设"新能源汽车配套橡胶功能件项目"和"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2][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43,770,050.91元,变更后专户存储金额分别为6,860.00万元和1,360.00万元,合计8,220.00万元 [2] - 新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公司治理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950,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
朗博科技(603655)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6-05 15:4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650万股,每股6.46元,募资1.7119亿元,净额1.4377亿元[1] 项目进展 - 2025年4 - 5月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议案[3] - 2025年6月4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4] 专户金额 - 新能源汽车配套橡胶功能件项目专户6860万元[5] -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专户1360万元[5] - 截至披露日,专户存储合计8220万元[5] 协议条款 - 甲方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丙方并提供清单[8] - 协议生效至专户销户或协商终止失效[9]
朗博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8:1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的形式实施 [1] - 公司总股本为106,00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950,0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05,050,000股 [1] - 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5,000元 [1]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0)元/股,因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 差异化分红中每股现金红利按总股份摊薄调整后计算,约为0.10元/股 [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1日 [1][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公司股东戚建国、范小凤、戚淦超及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实际税负为10%-20%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 [6] - 沪港通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税前每股0.10元 [7]
朗博科技(603655)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5-06-03 18:01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8日拟用1000 - 15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出售[3] - 2024年5月13日拟用500 - 8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3] - 截至2024年6月22日累计回购950,000股[4] - 截至2025年5月19日回购专用账户持有950,000股[4] 股利分配 - 2025年拟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元(含税)[6] - 总股本106,000,000股,参与分配股本105,050,000股[7] - 2025年5月19日收盘价24.50元/股[7]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0.10元/股,除权参考价24.40元/股[7] - 虚拟分派约0.10元/股,虚拟除权参考价约24.40元/股[7]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0%[8]
朗博科技(603655)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3 18: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 - 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参与分配股本数105,05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05,000元[4][5] 时间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10,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11[2][7] 税务相关 - 持股期限不同,股息红利税负不同,超1年暂免[10][11] - QFII和港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每股0.09元[11][12] - 其他机构和法人股东不代扣,税前每股0.10元[13]
朗博科技(603655)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5-21 16:46
资金使用计划 - 2024年同意用不超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 - 2025年同意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2] 理财收益情况 - 2024年11月19日买中行产品,收回本金1000万元,收益106383.37元[3] - 2024年多笔理财有不同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实际收益[5][6] 理财现状 - 截至公告披露日,已使用理财额度0万元,近12个月未超授权范围,无逾期未收回情况[7]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0 03:29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由董事长戚淦超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出席会议人员包括7名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 3名监事 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11项议案均获通过 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 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及预算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4][5][6]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5] - 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6] - 议案表决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会议 认为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 - 会议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朗博科技(60365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22:47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1] - 会议召集经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通知股东[3]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41名,代表股份72,158,200股,占比68.6893%[4] - 现场投票7名,代表股份71,880,500股,占比68.4250%[4] - 网络投票34名,代表股份277,700股,占比0.2643%[4] 会议结果 - 未发生股东提新议案,审议表决全部议案[9] - 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10]
朗博科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7:49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由董事长戚淦超主持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893% [1] -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会议 其中独立董事严宁荣、封美霞以通讯方式参会 [1]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2][3] - 第一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36,200股(99.9695%) 反对票16,100股(0.0223%) 弃权票5,900股(0.0082%) [1] - 第二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37,200股(99.9708%) 反对票16,100股(0.0223%) 弃权票4,900股(0.0069%) [1] - 第三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37,200股(99.9708%) 反对票16,100股(0.0223%) 弃权票4,900股(0.0069%) [1] - 第四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37,200股(99.9708%) 反对票16,100股(0.0223%) 弃权票4,900股(0.0069%) [1] - 第五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53,200股(99.9930%) 反对票100股(0.0001%) 弃权票4,900股(0.0069%) [2] - 第六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36,200股(99.9695%) 反对票17,100股(0.0236%) 弃权票4,900股(0.0069%) [2] - 第七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35,200股(99.9681%) 反对票17,100股(0.0236%) 弃权票5,900股(0.0083%) [2] - 第八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36,200股(99.9695%) 反对票16,100股(0.0223%) 弃权票5,900股(0.0082%) [2] - 第九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23,100股(99.9513%) 反对票13,200股(0.0182%) 弃权票21,900股(0.0305%) [2] - 第十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23,500股(99.9519%) 反对票28,800股(0.0399%) 弃权票5,900股(0.0082%) [2] - 第十一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2,136,200股(99.9695%) 反对票16,100股(0.0223%) 弃权票5,900股(0.0082%) [2] 法律意见 - 经律师陈晓纯、田月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 - 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 -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经鉴证的法律意见书 并由主任签字加盖公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