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60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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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6036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8:5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等[6]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等[8]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8]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等[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6]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18] - 须在披露年报同时在证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8]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须披露并说明理由[18] - 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事项的专项意见[20] 细则说明 - “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22] - 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有关规定执行[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4]
华体科技(60367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18:57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2周内签订新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6] 募投项目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14]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4] - 募投项目延期,公司需披露未按期完成原因、资金情况等并履行决策程序[15] 资金管理 -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0]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2]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豁免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可豁免相关程序,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4]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6]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披露[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9]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资产收购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至少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29]
华体科技(603679)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2 18:57
制度相关 - 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2]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 责任情形 - 七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 - 五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5][6]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6] 追究流程与形式 - 追究责任前应听取责任人申述[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8]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8]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华体科技(6036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8:2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制订的薪酬计划按职权分别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0] 考评流程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报审议[11]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13] - 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为记名方式[13]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0 年,通过议案书面报董事会[21]
华体科技(6036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8:2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须含董事长[4]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日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3]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19] 工作小组 - 战略与投资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5]
华体科技(60367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 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上交所认可的其 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 向上交所申请暂缓披露,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拟披露的相 ...
华体科技(60367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四川华 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以下 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 3-9 名,设财务负责人 1 名,并设 董事会秘书,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 ...
华体科技(60367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的基础 上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 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五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 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的目的, 不得将捐赠资产挪作他用,必要时有权要求受赠人定期向公司通报 ...
华体科技(603679)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2 18:19
内部控制概述 - 公司内部控制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保障资产安全等[2] - 内部控制涵盖公司、下属部门等多个层面[4][5] -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有八项[5][6]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多个业务环节及各项管理制度[7][8][9] -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应独立,信息系统需有安全管理制度[9] 内部控制执行 - 公司全面实行内部控制并随时检查,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执行[10]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完善风险评估体系[10] 信息管理 - 制定信息管理政策,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和风险妥善处理[11] 监督检查 - 明确部门岗位权责,设独立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11] 关联交易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16] - 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交易时审慎判断[16]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17] 对外担保 - 按规定制定对外担保内控制度,遵循相关原则[20] - 股东会、董事会按规定行使审批权限,违规追究责任[20] - 可与有关企业建立互为担保关系,为非互保单位担保需谨慎[21]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核对[21] 募集资金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存储、使用等规定[24]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制定使用审批程序和流程[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并披露投资项目进展[25] 重大投资 - 重大投资内控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28] - 委托理财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28] - 进行衍生产品投资需制定严格程序等并限定规模[28]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明确重大信息范围、传递审核披露流程[31]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5] - 董事会依据内部审计报告形成自我评价报告[36]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36] 报告报送与资料保存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内控报告[37] - 内部审计部门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37]
华体科技(6036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 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