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60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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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6036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8:2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制订的薪酬计划按职权分别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0] 考评流程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报审议[11]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13] - 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为记名方式[13]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0 年,通过议案书面报董事会[21]
华体科技(6036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8:2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必须包括董事长。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决策效率和决 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 会提出建议及方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工作小组作为日常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由公司总经理 ...
华体科技(60367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 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上交所认可的其 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 向上交所申请暂缓披露,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拟披露的相 ...
华体科技(60367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四川华 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以下 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 3-9 名,设财务负责人 1 名,并设 董事会秘书,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 ...
华体科技(603679)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 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负责,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 ...
华体科技(60367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的基础 上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 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五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 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的目的, 不得将捐赠资产挪作他用,必要时有权要求受赠人定期向公司通报 ...
华体科技(6036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 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 ...
华体科技(6036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18: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 - 1 - 页 共 9 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 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
华体科技(6036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2 18:19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培训要求 - 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课时[12] - 董事会秘书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2]
华体科技(6036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8:19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0]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14]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7]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22] 提案表决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0]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34]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应再审议[3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8] 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8] 会议记录 - 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地点等内容[4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记录等制作及档案保存[41][42][47]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4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需保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