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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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8:0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4人[5]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58,180,108股,占比31.7648%[5] - 9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3位在任监事2人出席[7][9]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58,180,108股,比例100%[8][10][11][12][14][18] -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票数55,744,406股,比例100%[13] -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议案同意票数58,148,308股,比例99.9453%[15] - 董事等2024年度薪酬方案议案同意票数31,500,231股,比例99.8991%[15]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183,700,比例100%[19] - 董事等2024年度薪酬方案议案同意票数151,900,比例82.6891%[19] - 投资建设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议案通过[16][20] - 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意票数183,700,比例100%[20] 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5]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宋琳琳、黄佳[22]
新化股份: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8:01
会议信息 -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3] - 2024年5月16日14:00股东大会在建德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当天进行[4] 参会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代表14人,代表股份58,180,108股,占比31.3485%[9] - 中小股东和代表5人,代表股份183,700股,占比0.0990%[11] 议案审议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4项,多项议案同意率达100%[17] - 为子公司提供借款议案同意率99.9453%,董监高薪酬方案同意率99.8991%[28][29] 项目投资 - 投资建设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议案获全票通过[30]
立足主业,新项目持续赋能
长江证券· 2024-05-15 11:0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收入26.0亿元,同比下降3.2%[3]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净利润2.5亿元,同比下降23.3%[3] - 公司2024Q1实现收入7.4亿元,同比增长12.3%[3] - 公司2024Q1实现归属净利润0.76亿元,环比增长57.6%[3] - 公司2024Q1实现归属扣非净利润0.73亿元,环比增长60.5%[3] 未来展望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归属净利润分别为3.5、5.1和6.5亿元,维持“买入”评级[6] - 公司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4150百万元,较2023年增长约60%[11] - 公司2026年预计净利润为682百万元,较2023年增长约136%[11] - 公司2026年预计每股收益为3.51元,较2023年增长约158%[11] - 公司2026年预计市盈率为7.58,较2023年下降约68%[11] 风险提示 - 公司风险提示包括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和下游需求不及预期[8][9]
新化股份: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07 16:56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259,660.36万元,较2022年下降3.23%[24][32] - 2023年利润总额33,772.21万元,较2022年下降19.00%[24][32]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261.98万元,较2022年下降23.27%[24]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24,020.73万元,较2022年下降21.59%[24]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8,142.36万元,较2022年下降12.85%[24][33] - 2023年末总资产397,055.78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6.37%[25] - 2023年末总负债156,861.85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0.92%[25] 资产变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3900万元降至0,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27] - 长期股权投资从328.88万元增至6931.96万元,因对同创热电、中景辉公司投资增加[27] - 股本从18462.77万元增至18559.15万元,本期增加96.38万元[28] - 未分配利润从114419.62万元增至129425.99万元,本期增加25261.98万元,减少10255.61万元[28] 未来展望 - 2024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约28亿元[34] 利润分配 - 公司拟以18319.6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合计派现8243.86万元,占净利润32.63%[36] 其他决策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5月16日14点在浙江省建德市召开,审议14项议案[4][9] -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40]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3]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过35.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总额不超过16.38亿元[50] - 公司拟向子公司发放不超过4亿元贷款[53] 项目投资 - 公司拟投资15.98亿元建设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58] - 项目包括1万吨/年特种胺等多种产品[58] - 项目分2期建设,每期建设期2年[58]
Q1符合预期,宁夏香料及电池回收贡献中长期增量
申万宏源· 2024-04-30 09: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收入25.97亿元,归母净利润2.5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2.4亿元[1] - 2024年一季度实现收入7.44亿元,归母净利润761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7287万元[1] - 公司2023年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业务收入分别为12.32亿元、4.87亿元、5.2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6.56%、30.55%、20.58%[2] 未来展望 - 公司计划总投资15.98亿元在大洋基地新建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预计未来3年内香料权益产能将近10倍增长[3] - 公司2025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384.5百万元,2026年预计达到414.5百万元[8] - 净利润预计2025年为500百万元,2026年达到588百万元[8] - 每股收益预计2025年为2.50元,2026年达到2.97元[8]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承诺分析师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独立客观出具报告[9] - 公司隶属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可能持有或交易报告提到的投资标的[10] - 公司提醒投资者不同研究机构采用不同评级术语,应综合考虑多方观点[13]
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2024-04-26 15: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559.15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6] - 公司证券代码为603867.SH,2022年12月16日上市[6] - 注册和办公地址均为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6] 项目投资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2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3,335.77万元[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夏新化项目(一期)投入53,972.42万元,占比84.43%[12] 项目进度与资金情况 - 宁夏新化项目(一期)预定可使用日期调至2024年6月[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17]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717号)
2024-04-25 19:2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5.97亿元,上年同期为26.83亿元[6][21] - 本期营业利润为3.41亿元,上年同期为4.14亿元[21] - 本期净利润为2.89亿元,上年同期为3.70亿元[2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97亿元,账面价值为2.79亿元[8] - 流动资产期末数为17.7637841319亿元,上年年末数为19.6595752916亿元[16] - 流动负债期末数为7.3943488853亿元,上年年末数为8.8459649627亿元[16] 现金流量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1亿元,上年同期24.07亿元,同比增长7.4%[25] -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1亿元,上年同期7.40亿元,同比下降64.7%[25] -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1亿元,上年同期12.18亿元,同比下降77.8%[25] 所有者权益 - 上年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54801041.60元,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401939311.72元,本期增加423662862.95元[1]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88775049.1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为252619759.41元,少数股东综合收益为36155289.77元[1] - 利润分配使所有者权益减少102074226.10元,其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减少70880250.00元[1] 税收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38] - 江苏新化公司、江西新信公司本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为2173837.51元[138] - 本公司、江西新信公司、江苏新化公司和馨瑞香料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其他纳税主体为25%[139] 在建工程 - 宁夏新化公司74,650吨/年合成香料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期末账面价值为571876941.04元,期初为586047808.28元[160] -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期末账面价值为169373208.74元,期初为167525743.97元[160] - 宁夏新化含膦新材料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30.06%,进度30.00%,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1299126.87元,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1299126.87元,资本化率3.04%[162] 其他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公司将1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38] - 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36]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718号)
2024-04-25 19:24
募集资金情况 -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每股16.29元,募集资金57015万元,净额49066.47万元[11]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6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65000万元,净额63925.33万元[14] -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完毕,专户均已销户[19,28]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8300.63万元[20,23] 项目投入情况 -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32564.45万元,本期投入5651.68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8216.13万元[13,14]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40720.46万元,本期投入13251.9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3972.42万元[15] - 4万吨/年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14312万元,累计投入14960.93万元,投入进度104.53%[28] - 中荷环境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承诺投资10031.16万元,累计投入10366.37万元,投入进度103.34%[2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已投入7610.90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100.51%[2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已投入53972.42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84.43%[33] 资金使用调整 -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4189.21万元,比例为28.92%[28] -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决定提前终结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项目,将剩余14189.2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4,29,30] 项目进度调整 -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调整为2024年5月[29]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29] -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33] 其他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1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3335.77万元[34] - 2023年宁夏新化拟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4] - 2022年公司及宁夏新化计划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剔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外,募集资金结余8300.63万元[34]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5 19:2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 - 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免[10]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1] - 可采用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13] 会议决策 - 所议事项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7]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4-04-25 19: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和《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 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事项、关 联交易等。 第二章 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 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 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发展计划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六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