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6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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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1-19 21:48
股东持股变动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 - 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为3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0% [2] - 本次减持后,该股东持股比例由5.31%下降至4.31% [2]
莱绅通灵(603900.SH):当前公司销售重心和主要收入来源仍聚焦于国内市场
格隆汇· 2026-01-19 18:09
公司业务与市场重心 - 公司当前销售重心和主要收入来源仍聚焦于国内市场 [1]
莱绅通灵(603900) - 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01-19 17:46
减持情况 - 减持前宁波宁聚持股18,213,200股,比例5.31%[6] - 减持后持股14,793,200股,比例4.31%[6] - 减持3,420,000股,占总股本0.9970%[6] - 减持期间2025年10月17日~29日[7] - 减持总金额33,035,836元[7] 减持计划 - 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18日[7] - 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7] - 价格区间9.05~10.92元/股[7] -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1.00%[7] 公告信息 - 2026年1月20日发布减持结果公告[8]
莱绅通灵:宁波宁聚已减持0.9970%公司股份
格隆汇· 2026-01-19 17:44
公司股东减持 - 宁波宁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莱绅通灵股份342万股 [1] - 此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0% [1]
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342万股,套现3303.58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19 17:33
股东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股东宁波宁聚的股份减持计划已于2026年1月19日实施完毕 [1] - 减持前,宁波宁聚持有公司股份1821.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 [1] - 减持后,宁波宁聚持有公司股份1479.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 [1] 减持交易细节 - 减持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 [1] - 减持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 [1] - 共计减持3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0% [1] - 减持价格区间为每股9.05元至10.92元 [1] - 减持总金额为3303.58万元 [1] 合规性说明 - 本次减持符合相关规定 [1] - 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 [1]
证监局出手!莱绅通灵股东收警示函
中国证券报· 2026-01-18 11:44
监管处罚与信息披露违规 - 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因未如实披露股东代持事项 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4] - 具体违规行为为 在2024年5月和2025年3月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未真实披露其名义股东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代Eurostar Diamond International S.A持有欧陆之星41.66%股份的事项 [4] - 基于同一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对欧陆之星予以监管警示 [5] 公司股权变动与结构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欧陆之星持有莱绅通灵1715.62万股股票 持股比例为5% [2] - 2024年5月 因司法划转 欧陆之星获得Eurostar Diamonds Internal S.A.持有的莱绅通灵2470.5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 [5] - 彼时(2024年5月)欧陆之星披露的股权结构为: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持股41.67% AUSTAR DIAMOND & JEWELLERY COMPANY持股33.33% HENG YUE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持股25% [5] 公司近期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 同比增长35.95% [5]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归母净利润为6908.82万元 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5] -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为镶嵌钻石饰品中镶嵌黄金饰品收入增加 [6] 主要股东减持动态 - 2025年9月 持股5.31%的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 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7] - 2026年1月5日 持股5.31%的股东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7] 公司主营业务 - 莱绅通灵主营业务为珠宝首饰的品牌运营管理、产品设计研发及零售 已形成全品类珠宝产品矩阵 [5]
证监局出手!黄金概念股股东 收警示函
中国证券报· 2026-01-18 08:35
公司监管与股东动态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因未如实披露股东代持事项,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3] - 欧陆之星在2024年5月和2025年3月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真实披露其名义股东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代Eurostar Diamond International S.A持有其41.66%股份的事项 [3] - 上交所亦就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欧陆之星予以监管警示 [5] -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欧陆之星持有公司1715.62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5% [2] 公司股权结构 - 根据此前披露的股权结构,欧陆之星股东包括: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持股41.66667%、AUSTAR DIAMOND & JEWELLERY COMPANY持股33.33333%、HENG YUE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持股25% [6][8] 公司近期股东减持 - 近半年来,公司有多个持股5%以上股东披露减持计划 [11] - 2025年9月,持股5.31%的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13] - 2026年1月5日,持股5.31%的股东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13] 公司经营业绩 - 公司主营珠宝首饰的品牌运营管理、产品设计研发及零售,已形成全品类珠宝产品矩阵 [10]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35.95% [10]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6908.82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10] -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为镶嵌钻石饰品中镶嵌黄金饰品收入增加 [10]
证监局出手!黄金概念股股东,收警示函
中国证券报· 2026-01-18 08:12
公司监管与股东动态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因未如实披露其名义股东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代Eurostar Diamond International S.A持有其41.66%股份的事项,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2] - 基于同一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对欧陆之星予以监管警示[4] - 欧陆之星目前持有公司1715.62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5%[1] 公司股权变动历史 - 2024年5月,因合同纠纷及司法裁定,Eurostar Diamonds Internal S.A.持有的公司2470.5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被划转至欧陆之星名下[5] - 彼时欧陆之星披露的股权结构为: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持股41.67%,AUSTAR DIAMOND & JEWELLERY COMPANY持股33.33%,HENG YUE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持股25%[5][8] 公司近期经营业绩 - 公司主营珠宝首饰的品牌运营管理、产品设计研发及零售,已形成全品类珠宝产品矩阵[9]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35.95%[9]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6908.82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9] -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为镶嵌钻石饰品中镶嵌黄金饰品收入增加[10] 公司股东减持情况 - 2025年9月,持股5.31%的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披露减持计划,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11] - 2026年1月5日,持股5.31%的股东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披露减持计划,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原因为产品投资资金配置需要[13]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证监局对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7 04:54
监管措施与涉事主体 - 江苏证监局于2026年1月16日对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 - 该监管措施针对的是股东欧陆之星,并非针对莱绅通灵公司主体[3] 违规事实与性质 - 股东欧陆之星存在股份代持行为未真实披露,其41.66%的股份由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代Eurostar Diamond International S.A持有[1] - 该股东在2024年5月和2025年3月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真实披露上述代持事项[1]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2] 监管处理结果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股东欧陆之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 - 股东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2] 公司回应与后续措施 -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事高度重视,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内部管理及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3] - 公司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3] - 公司强调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3]
莱绅通灵:欧陆之星钻石未真实披露代持事项被予以监管警示
新浪财经· 2026-01-16 19:15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息披露 - 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的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和2025年3月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真实披露股份代持事项 [1] - 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名义股东,代Eurostar Diamonds International S.A持有欧陆之星钻石41.66%的股份 [1] - 因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欧陆之星钻石予以监管警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