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6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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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3-08 18:50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对建业股份2023年度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3] - 审计单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日期2024年3月7日[2][10] 资金往来数据 - 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490.14万元[11][16] - 浙江建德建业热电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3500.00万元[11][16]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2023年末余额4490.14万元[11][16]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08 18:50
审计机构情况 - 拟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3]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836人[3] - 天健2022年业务收入38.63亿,审计收入35.41亿,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3] - 2023年天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收费6.63亿[3] - 天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4] - 天健上年末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5] - 天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6] 费用及审议 -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年报审计75万,内控审计25万[11] - 2024年3月7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并提交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14] - 续聘需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8 18:5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有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21] - 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有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21] 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6]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7]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独立董事履职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33]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19]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3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3]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3]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3]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5]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细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7]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08 18:49
审计委员会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将调整成员[1]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2] 审计相关决策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审议[4][5] 财务报告评价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准则[7] 内控与资金情况 - 认为内控自评报告基本反映情况,无重大缺陷[9] - 2023年不存在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情况[11]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3-08 18:49
股本变动 - 2022年6月23日总股本从160,000,000股变更为162,530,000股[7] - 2023年9月1日总股本从162,530,000股变更为162,495,000股[8]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变为162,489,167股[17] 股票相关 - 拟回购注销5,833股限制性股票[3]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0.49元/股[4] - 2023年6月29日1,26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8] 资金与分红 - 回购资金总额61,188.17元,源于自有资金[15] - 以162,49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1元[11] 其他 - 回购注销不影响财务等,监事会同意[18][20]
建业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8 18:49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0657 号 二零二四年三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0657 号 致: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建业化工股份 ...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08 18:49
资本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5,833股限制性股票[3] - 回购后股份总数由162,495,000股变为162,489,167股[3] - 回购后注册资本由162,495,000元变为162,489,167元[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均为162,489,167元/股[5] 政策与流程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6]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审议安排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8]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宏)
2024-03-08 18:49
会议与制度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出席[2]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薪酬与考核会3次、战略会1次[9] - 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议案[11] 财务与分配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19.20元(含税)已实施[14][15]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3] 公司合规 - 2023年无关联交易,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形[7][8] - 2023年公司及股东无违反承诺履行情况[16] - 2023年信息披露无违规,内控体系运行良好[17][18] 股权激励 - 第五届董事会三次会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12]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08 18:49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范宏、鲍宗客、汪加林独立性[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意见发布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7日[2]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8 18:49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