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6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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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08 18:49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审计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8 18:4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策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公开 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 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 ...
建业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3-08 18:4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建业股份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54.4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加林)
2024-03-08 18:4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 业股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 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 2023 年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汪加林,男,196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 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处副处长、项目 管理部副部长、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杭州制氧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 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报告期内召 | 应参加会议 |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 ...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8 18:4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相关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6] - 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6] 任期与生效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宗客)
2024-03-08 18:49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3] - 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召开4次和3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参加[10] 分红与财务 - 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9.20元(含税),已分派实施[16] 合规与管理 - 2023年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及违反承诺履行情况[8][17][18] - 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9] 人事与制度 - 2023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期限一年[14] - 通过制定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议案[12][13]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08 18:4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3 月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 | | 第一节 | 股东 |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8 | | 第五章 董事会 22 | | | | | 第一节 | 董事 |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4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 | | 第七章 监事会 31 | | | | | 第一节 | 监事 | | 3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31 ...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08 18:49
业绩数据 - 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97313.30万元[3] - 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68.37万元[3] 利润分配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16249.50万元(含税)[2][3] - 现金分红比例为51.15%[3] - 利润分配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经营现金流[3][6]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08 18:49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达内控目标[19]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强化监督检查[19] 数据相关 - 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中,营收和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总额的1%≤错报[14][15]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中,营收和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总额的0.5%≤错报<1%[14][15] 其他 - 董事长(已获董事会授权)为冯语行[20]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8 18:4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主任委员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规定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8] - 董事薪酬政策等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涉及委员自身事项应回避表决[11] 生效与修改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