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603969)
搜索文档
银龙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9 21:17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银龙股份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1]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4,764,000元变更为人民币857,344,000元,增加2,580,000元[1] - 涉及注册资本的公司章程相应修订[1]
银龙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70.98%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9 21:17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473,246,438 82元 同比增长8 85% [1]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696,217 86元 同比增长70 98% [1]
银龙股份:上半年营收净利双增 利润规模创同期历史新高
中证网· 2025-08-19 20:3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73亿元 同比增长8.8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亿元 同比增长70.98% 创历史同期新高 [1] - 资产负债率39.33% 资产总额43.66亿元 负债总额17.17亿元 偿债能力较强 [1] 主营业务发展 - 预应力材料核心主业通过产品结构优化和市场拓展实现销量稳步增长 [2] - 高性能新产品包括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超高强钢绞线、桥梁缆索用镀锌钢丝/钢绞线市场应用持续扩充 [2] - 传统基建领域产品如轨枕钢丝、PCCP管用钢丝销量同比提升 进一步巩固市场份额 [2] 轨道交通业务 -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业务业绩显著攀升 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参与雄安新区至商丘轨道板预制、天津—潍坊—宿迁等重大项目 [2] - 阳江轨枕厂为广州—湛江高铁稳定供应SK-2双块式轨枕 赣州板场支持广州、深圳区域地铁建设 [2] - 实现轨道混凝土构件智能化升级 配套提供智能化生产设备并成功实现技术装备输出及海外出口 [2] 新能源战略布局 - 预应力材料产品成功应用于风电混凝土塔筒、大跨度柔性光伏悬索支架、LNG/LPG储罐等新兴领域 [3] - 新能源用预应力材料销量较上年实现明显增长 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 [3] - 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为公司业绩增长注入新动能 [3] 公司战略与竞争力 - 通过产业协同效应驱动整体盈利提升 在新能源材料和专业技术领域实现关键性战略突破 [1] - 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扩大高性能新产品比重 核心竞争力得到实质性提升 [1] - 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积极回馈股东与投资者 [1]
银龙股份: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72亿元,同比增长70.98%
新浪财经· 2025-08-19 20:10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73亿元 同比增长8.8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亿元 同比增长70.98% [1] - 基本每股收益0.2元/股 [1]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9 19:50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采用累积投票制[2]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股东或实控人推荐候选人,应在征集公告起7日内提交材料[4]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股东表决权 - 选非独立董事,表决权=持股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9] - 选独立董事,表决权=持股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9] 董事当选要求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12] 选举后续安排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2/3,对未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第二轮未达要求,2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2] - 多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选,不足2/3时2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13]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资金防范机制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及时结算[4]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使用[4] 资金清偿与担保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5] - 对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6] 责任与股东权利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8] - 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9] 审计与处分 - 会计师事务所应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0]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等将受处分[12]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7,344,000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57,344,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与股份 - 多位发起人认购股份,如谢铁桥持股比例28.1406%等[1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形书面请求提起诉讼[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5%[97]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98] 其他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0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公示,董事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7] - 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17][121]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审批权限 - 融资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下报总经理审批,10%以上报董事会审批,超50%报股东会批准[7] - 总经理签订单项重大购销合同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超20%报董事会[7] - 购置固定资产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由总经理批准,超20%不超50%由董事会批准,超50%由股东会批准[7] - 固定资产报废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报总经理批准,超20%不超50%由董事会批准,超50%由股东会批准[8] - 投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含)由总经理审批[8] - 投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但不足50%,经评审后报董事会审批[8] - 投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含),经评审后由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审批[8] 决策规则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以累计数履行审批手续[10]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实施完毕,项目组报结算文件并申请审结,由总经理室、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12] 责任规定 - 决议违法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执行决策违背要求致公司及股东重大损失,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投资项目出具虚假报告或财务总监出具虚假意见致投资失败,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14] - 投资项目负责人违法致公司损失,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处罚并要求赔偿[14] - 投资项目负责人拒不接受审计,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处理[15] 制度说明 - 管理制度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通过后实施[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17]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9 19:5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持股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原则上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11] - 连续任职六年者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16] - 会计专业人士有相关职称和经验可符合条件[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4]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3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31] 公司支持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研究论证[34]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3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38]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独立董事不得从相关方获其他利益[38] 保密与制度 - 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特定情形除外[38]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2] - 制度与新法规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42]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2]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3]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13] 担保管理措施 - 公司需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对外担保风险,作为决策依据[14] - 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担保合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签订[14]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明确相关条款[14]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相关内容[17] 担保业务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是对外担保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批及备案等工作[19] 担保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长[20]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会同董事会办公室追偿并通报董事长[20] 担保责任承担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非连带责任保证人且按份额承担责任,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21] 破产债权处理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相关人员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