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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制药(60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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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05-20 19:4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5 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30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6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1 | | 第八章 | 通 | 知 | 56 | | 第九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7 | | 第十章 | | 修改章程 | 61 | | 第十一章 | | 附 则 | 62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439,124,060 元人 ...
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05-20 19: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低于要求,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事项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组织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支持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31]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独立董事权利保障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32] - 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披露或报告[32] 费用与津贴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33]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3] 保险制度 - 条件允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05-20 19:49
(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 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第 1 页 共 11 页 (四)提 ...
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05-20 19:49
资金管理制度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防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1] - 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资金管理措施 - 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拆借、委托投资[4]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5] 违规处理机制 - 未归还占用资金不转让股份,董事会办锁定[6] - 董事长可组建小组清查[7] - 侵占资产要求停止侵害,拒不纠正报告监管[7] - 经提议和批准可冻结大股东股份[7] - 董事协助侵占视情节处分,严重者提议罢免[10]
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05-20 19:49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4] - 用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0]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补流或还贷不超总额30%[10] 募投项目相关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6] - 年度实际使用与披露计划差异超30%,调整计划[8] - 实际与计划差额超30%,视为投向变更[13] 变更与转让 - 拟变更用途,董事会审议后2日公告[14] - 拟转让或置换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日报告并公告[14]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按条件使用[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10%,审议后使用,2日报告并公告[17] - 节余低于500万或5%,豁免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7] 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19]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并出具报告,2日报告并公告[19]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调查,年度出具报告[21] 违规责任 - 违规使用致损失,责任人担责[22]
方盛制药(603998)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9:45
会议安排 - 2025年4月25日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4月29日公告,股权登记日为5月14日[4] - 5月20日14点30分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大楼召开,采用网络与现场结合方式[4]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168,603,407股,占比38.3988%[5]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代表29,742,065股,占比6.7736%[5]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议案获高比例同意[8][9][10][11][12] 会议合规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等程序合法有效[13] 法律意见 - 法律意见书2025年5月20日出具,公司与律所各留存一份[13][15]
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9: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386人,持股198,345,472股,占比45.1724%[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数439,085,060股[2]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197,705,322,比例99.6772%[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A股同意票数197,665,522,比例99.6571%[6]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议案同意比例97.5158%[9] - 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议案同意比例81.0516%[9]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2,090,915,比例97.9251%[10] -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1,879,015,比例97.2785%[10] - 审计报酬及机构聘请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2,147,215,比例98.0969%[11] 其他信息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唐建平、袁添玟[1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12]
方盛制药: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张祖嵘增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4 17:25
增持主体资格 - 增持人张祖嵘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庆华之一致行动人 为中国国籍且无境外居留权 [3] - 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3] 增持计划内容 -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 [4]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金额范围200万至400万元人民币 [4] 增持实施情况 - 累计增持423,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64% [4] - 实际增持金额合计399.99万元人民币 [4] 增持前后持股结构 - 增持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65,151,307股 占总股本37.6126% [3][5] - 增持后合计持股165,574,607股 持股比例增加0.0964个百分点 [4][5] 要约豁免依据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原持股比例超30%且持续满一年 [5] - 本次增持比例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情形 [5]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增持计划公告 [4] - 增持完成公告与本法律意见书将同步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5]
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5-14 17:02
增持情况 - 张祖嵘计划增持200 - 400万元[2] - 截至2025年5月13日,累计增持423,300股,占比0.0964%[2] - 截至2025年5月13日,增持金额399.99万元[2] 持股情况 - 张庆华持股156,019,500股,比例35.5329%[4] - 泰州共生持股9,131,807股,比例2.0797%[4] - 张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65,151,307股,比例37.6126%[4] 计划时间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为2025年2月11日至8月10日[5] - 增持股份实施期为2025年2月11日至5月13日[5] 完成后情况 - 增持计划完成后,张祖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65,574,607股[5] - 增持计划完成后,持股比例为37.7090%[5]
方盛制药(603998)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张祖嵘增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14 17:02
增持主体 - 增持人张祖嵘为控股股东张庆华与董事长周晓莉之女[8] 增持前持股情况 - 张祖嵘未持股,张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65,151,307股,占总股本37.6126%[9] 增持情况 - 2025年2月11日,张祖嵘增持10,000股,金额9.48万元,占总股本0.0023%[11] - 张祖嵘计划2025年2月11日至8月10日增持200 - 400万元[1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累计增持423,300股,金额399.99万元,占总股本0.0964%[12] 增持后情况 - 增持人合计持股165,574,607股,占股份总数37.7090%[14] - 增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0.0964%,累计增持比例未超2%,免发要约[14] 公告情况 - 2025年2月12日披露增持公告,完成公告将与法律意见书一并公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