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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6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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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4] 披露规则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8]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披露流程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 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需经业务部门提交、法务部审核、董事长审批[11] 信息登记 - 登记豁免方式、文件类型等,涉商业秘密有其他登记事项[12] 其他机制 - 特定情形下及时核实并披露已豁免信息[13]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8]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1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非独董、职工董事)由董事会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提名[3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3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25] 委托出席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21] 董事当选 - 董事当选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6]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7] 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8]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8] 弃权处理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9] 提案提示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40]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4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0]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3]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3] 管理原则与目的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 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7] 工作内容与沟通 - 工作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9] - 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指定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发布[9]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5] - 证券法务部为归口和日常工作机构[15]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配合证券法务部工作[20] 人员要求与辅助措施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0] - 可聘请咨询机构协助开展活动[23] - 可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24]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5] - 档案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1] 制度实施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6]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01
审计中心设立与管理 - 公司设立审计中心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3] - 审计中心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审计中心每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审计检查安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审计职责 - 审计中心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出具报告[15]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相关业务环节[16] - 审计中心对重要投资、资产买卖、担保事项及时审计[18][20][21] - 审计中心负责关联交易审计,关注七项内容[22][23] - 审计中心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注四项内容[24] - 审计中心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五项内容[24] - 审计中心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六项内容[26]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中心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公司出具年度报告[28]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9] 人员管理与制度实施 - 公司建立审计中心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30] - 违规人员按规定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0][31][3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4]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6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667万股,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048.9868万元[9] - 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童建国持股64.76%,华立集团持股18.00%,浙江星皓投资持股10.00%[18] - 已发行股份数为47,048.9868万股,每股面值1元[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9] -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具备分配条件时,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32]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2]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2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5]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11]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1]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4]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应经其审议[22] 公司相关职责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3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1]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3]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工程师辞任暨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2025-07-04 19:00
人员变动 - 应振洲于2025年7月3日辞去总工程师职务[3] -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同意聘任陈文亮为总工程师[5] 股份情况 - 应振洲直接持股1,428,000股,间接持股52,500股[4] - 陈文亮直接持股117,387股,间接持股357,300股,合计占总股本0.10%[10] 人员背景 - 陈文亮1980年出生,有丰富化工行业任职经历[9]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04 19:00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5年4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人2157股限制性股票[3] - 回购后总股本由470492025股减至470489868股[3] - 回购后注册资本由470492025元减至470489868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为47048.9868万元[4] - 《公司章程》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47048.9868万股[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情形及相应决议和处理要求[6][7]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7] - 董事等人员买卖股票收益及相关处理规定[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会表决等权益[9] - 股东应依认购缴纳股款,不得滥用权利[11]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事项[13]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会议触发情形及流程[15][16] - 股东大会提案、投票、计票等规定[18][32] 人员任职规定 - 董事等人员任职资格限制[33][34]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职权[43][44]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47]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公积金及分配股利规定[49][50] - 现金分红比例及调整政策规定[51][53]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55] - 公司合并、减资等对债权人通知及处理[56]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04 19:00
会议时间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2]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14点00分[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2] 股权登记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8] - 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9:30 - 11:30,13:00 - 15:00[8] 会议信息 - 会议联系人电话为0570 - 3832502[11] - 会议联系人邮箱为yhzqsw@qhyh.com[11] - 会议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11] 其他 - 议案已在2025年7月5日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5日[13] - 会议提及多项议案,如取消监事会等[16]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4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通讯召开[2] - 会议通知6月30日邮件送达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取消监事会后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3] - 议案表决3票同意,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证券信息 - 证券代码605020,简称为永和股份[1] - 债券代码111007,简称为永和转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