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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60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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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11 17:17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公司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
利柏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乐进治)
2023-09-11 17:1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乐进治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 出任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利柏特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利柏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1 17:17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洁女 士主持,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等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4 ...
利柏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丁晟)
2023-09-11 17:1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丁晟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 出任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利柏特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 前培训,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 关培训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 ...
利柏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乐进治)
2023-09-11 17:1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乐进治,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 ...
利柏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17: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柏特")的委托,担任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利柏特: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3-09-06 17:2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回购数量不超过 5,000,000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2.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止。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48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未对公司日常经 ...
利柏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09-03 15:34
二、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2023 年 8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9,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9.68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9.55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661,51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8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3,570,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7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9.68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7.94 元/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2023 年 8 月,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9.68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9.55 元/股, 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661 ...
利柏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8-16 15:36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利柏特工程的担保余额为 8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 对利柏特工程的担保余额为 10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109,2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工程"), 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利柏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08-14 15:3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45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9.68 元/股、 最低价为人民币 9.55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45,423.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68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9.55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45,423.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