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60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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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18:08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5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 凭证等。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实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18:08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丽女士主 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 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 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2-06 18:08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 凭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02 15:34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4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5 19:0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反馈落实情况[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0] - 原则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20]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21]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安排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3] - 独立董事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说明或报告[24]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股东[27]
洪通燃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9: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9:0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10][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7] 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2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3]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传真、视频或电话等方式召开[24] 审议关注 - 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应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财务数据异常等情况[27]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书面、口头或举手表决方式[30]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财务资助等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35] 特殊决议 - 利润分配等决议先根据审计草案决议,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38]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会议暂缓表决[40]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9: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洪通燃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以下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5 19:08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3,124,33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75.340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
洪通燃气: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03 16:2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 股东数量 11 名(详见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限售股数量为 61,660,44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0%。限售期分别为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6 个月及部分股东在前述限售期限基础上按照各自承诺延长限售期 6 个 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12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000,000 股。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燃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