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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候选人名单等提出 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相关信息的对外报送及使 用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 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四条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公司各归 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对外报送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规范问答以及有关政 策法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 股 东 | 5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 | 董 事 | 2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3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26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森林包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进 经营管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同时信息披露充分合规,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市场支持,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森林包 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 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或收购 第四条 子公司的设立或收购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 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防止盲目扩张、人 情投资等不规范的投资行为。 第五条 设立或收购子公司应当进行投资论证,由发起部门编制投资可行性 分析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16:15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 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 务总监一名。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 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 提出辞职。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