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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电板块12月2日涨0.19%,莱克电气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6624.13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02 17:03
板块整体表现 - 12月2日小家电板块整体上涨0.19%,表现优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42%,深证成指下跌0.68%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莱克电气以6.75%的涨幅领涨,而鸡智科技下跌1.98%跌幅居前 [1][2] - 从资金流向看,小家电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和游资净流入,分别净流入6624.13万元和211.08万元,而散户资金净流出6835.21万元 [2] 领涨个股分析 - 莱克电气涨幅最大为6.75%,收盘价33.52元,成交额3.13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214.22万元,净占比7.08% [1][3] - 欧圣电气上涨2.13%,收盘价24.90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399.20万元,净占比高达13.71% [1][3] - 石头科技上涨0.84%,收盘价154.07元,成交额4.08亿元为板块最高,主力资金净流入3278.48万元,净占比8.03% [1][3] 资金流向特征 - 石头科技、莱克电气、欧圣电气是主力资金净流入最高的三只个股,净流入额分别为3278.48万元、2214.22万元和1399.20万元 [3] - 新宝股份和欧圣电气的主力净占比最高,分别达13.26%和13.71% [3] - 利仁科技游资净流入占比最高达14.92%,而苏泊尔游资净流出占比达15.76% [3]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5-12-01 16:45
业绩数据 - 公司在手订单全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超90亿元[2] - 2025年上半年度汽车项目新增定点8项,全生命周期预计总销售金额超19亿元[2] 公司策略 - 制定“稳固基本盘、壮大增长极、布局新赛道、整合外资源”四维一体策略[3] - 培育海外本地供应链、提升核心部件自制率降低成本[3] 业务布局 - 深耕新能源汽车转向与刹车电机领域,巩固国产替代优势[3] - 基于核心技术积累,聚焦机器人核心关节布局新兴产业[3] 合作情况 - 汽车电机与耐世特等Tier1客户合作,涉及比亚迪等车企[4] 其他信息 - 大股东不参与本次定增实施[4][5] - 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1] -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业绩说明会内容[6]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更正版)
2025-11-27 16:0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临时股东会通知[7][8]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提案与投票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2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董事选举规定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累积投票制下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2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27] - 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28] - 当选董事获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30] - 中选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30] - 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进行第二轮选举[30] - 获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3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6]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9] - 多账户股东表决权数量是名下全部账户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41] - 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议案按弃权计算[43]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特定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44]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46]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更正版)
2025-11-27 16:01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定制度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资金[2] - 关联方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 - 关联方不得以特定形式占用公司资金[3]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须依规决策实施[3] 长效机制建设 - 公司要做好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设[3] 监督检查措施 - 财务部应加强财务流程控制和资金监控[4] - 董事会内部审计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应就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4] 资金清偿规定 - 公司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审议批准后生效[6]
德昌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26 22:17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 德昌股份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1] - 会议提名黄裕昌、张利英、黄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会议提名张建明、赵意奋、俞雅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上述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将与1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6 21:32
人员变动流程 - 董事辞职报告收到之日辞任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 60 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 30 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离职交接与股份限制 - 董事及高管离职 3 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 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6 21:3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考核与政策制定 - 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相关考核及薪酬政策制定[4]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4] 独立董事薪酬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6]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0][11]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1-26 21:32
减持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高减持股份行为[3] 通知与申报要求 - 大股东等买卖股票需提前2个或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 - 董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信息,时间为两个交易日内[7] 减持限制期间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8] - 董高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减持公司股份[8] - 大股东因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公司股份[9] - 控股股东、实控人因公司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公司股份[9] 特定情形限制 -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等情形,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减持[10] - 最近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发行价,首发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减持[10] 交易行为限制 - 大股东、董高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和开展衍生品交易[11] 减持比例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4]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大股东、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5] - 大股东、特定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5] - 大股东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8] - 受让方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8][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21] 其他规定 - 大股东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继续减持仍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定[22]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6 21:02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4] - 出现细则第六条情形等,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股权管理事务等[9][12]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11][12] 细则实施与管理 - 细则由总经理提修正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5] -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相关工作[13] 证券事务代表 - 任职条件参照细则第六条执行[6]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6 21:02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免于股东会审议情况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信息披露[11] - 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信息披露[11]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对外投资计算原则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 分期实施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4] 对外投资实施与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经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业务部门具体落实[16] - 业务部门或项目实施小组应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异常情况向董事会报告[16] 股权交易计算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1] 对外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四种情况下收回对外投资[17][18]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四种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19]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2] 关联交易与制度执行 -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4] 制度解释与施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