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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22: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列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 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 23 项议案,所有监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召 开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议案内容 | 召开方 | | --- | --- | --- | --- | --- | | | | | | 式 | | 1 | 2023/4/21 | 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 |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 3、《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 |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6 22:02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目 录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3482 号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福莱蒽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福莱蒽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福莱蒽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22: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2:0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姬自平女士 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 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22:0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 险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 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
福莱蒽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22: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杭州福莱 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蒽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32.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388.14 万元, 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983.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05.07 万元。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22: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对接部门,专门负责提供公 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4-26 22:0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 1-12 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 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 年 1-12 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 主要产品 | | | | 变动比率(%) | | --- | --- | --- | --- | --- | | | 2023 年 1-12 均售价(元/吨、 | 月平 | 2022 年 1-12 月平 均售价(元/吨、 | | 主要产品 2023 年 1-12 月 产量(吨、万平方 米) 销量(吨、万平 方米) 营业收入(元) 分散染料 15,136.37 16,804.72 550,671,865.25 滤饼 14,080.27 8,260.83 292,858,950.01 EVA 胶膜 610.63 58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22:02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并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重大 事项,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22: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天健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信息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日 |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 6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