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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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15 18:4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1 | | |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 7 |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 | | 议案二: 10 | |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 | | 议案三: 11 | |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 | 议案四: 12 |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2 | | 议案五: 15 | |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 | | 议案六: 16 | |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6 | | 议案七: 17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
瀚川智能: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职务任免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2024-11-15 18:41
人事变动 - 2024年11月15日董事会免去何忠道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3] - 同日董事会增补杭春华担任非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均需股东大会审议[5] 股份情况 - 何忠道直接持股25,228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9,354,013股[4] - 杭春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符合董事任职条件[9]
瀚川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11-15 18:41
会议与文件披露 -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通过议案[1] -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文件[1]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4年11月6 - 15日对拟激励对象公示10天,期满无异议[2] - 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需激励人员(不含独董、监事)[3][4]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瀚川智能: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13 16:47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11月21日15:00 - 16:00举行[3][4][6]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路演中心召开[4][6] - 投资者可在11月14 - 20日16:00前提问[3][6] - 董事长等人员参加[6] - 投资者可于当天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6]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欣朋,电话0512 - 62819001 - 60163,邮箱IRM@harmontronics.com[7] 报告发布 - 公司2024年10月31日发布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3]
瀚川智能: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6 19:4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 | | | 第一章 总 |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董 | 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监 | 事 |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5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瀚川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1-06 19:4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6.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587.8324万股的1.51%[6][28]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5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1,072人的4.20%[7][2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1元/股[7][3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7] 回购股份情况 - 2023年8月1日至9月27日,回购股份1,963,870股,占总股本175,356,929股的比例为1.1199%[26] - 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3月29日,回购股份3,455,474股,占总股本175,878,324股的比例为1.9647%[27] - 截至激励计划公告日,回购股份总额为5,419,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27] 核心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副总经理郭诗斌获授限制性股票31.50万股,占授予总数11.82%,占总股本0.18%[31] - 董事会秘书鄢志成获授限制性股票16.50万股,占授予总数6.19%,占总股本0.09%[31]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杭春华获授限制性股票39.75万股,占授予总数14.92%,占总股本0.23%[31] 归属期与考核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各占授予权益总量的50%[34] - 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45]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不低于9亿元,触发值为目标值的80%[47]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不低于10.5亿元,触发值为目标值的80%[47] 费用摊销 - 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为1579.87万元[65] - 2024年需摊销费用为140.43万元[65] - 2025年需摊销费用为842.60万元[65] - 2026年需摊销费用分别为491.52万元和105.32万元[65] 未来展望 - 公司未来将聚焦汽车装备业务,调整新能源业务战略止损[50]
瀚川智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11-06 19:41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苏州瀚川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超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贺超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贺超,男,198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2018 年 6 月获得南开大学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目前任苏州大学 商学院智能会计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苏州大学财务处处长助理。研究成 果发表于《会计研究》《审计研究》《 ...
瀚川智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11-06 19:4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证券代码:688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风险提示 1、本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 3、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金额不 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因本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可能对公司相关年度的 净利润有所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 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3- 特别提示 1、《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 ...
瀚川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6 19:41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下午 3 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主持,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1 法>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 ...
瀚川智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06 19:41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就《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