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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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6 18:49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 3 号嘉必优葛 店分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9,674,03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9,674,03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47.3379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3379 |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55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 ...
嘉必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26 18:49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每股23.9元,募资7.17亿元,净额6.48亿元[1] - 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5.45亿元,两项目投资额分别调至2.46亿和3.20亿元[2][3] 资金管理 - 2024年2月同意用不超1.42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5] - 本次拟用不超12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9] -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并签署文件[10]
嘉必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8:49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董事会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决议[5] - 2024年12月11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00召开股东大会[7] 参会股东情况 - 29人代表79,674,032股,占比47.3379%出席会议[8] - 8人代表79,305,437股,占比47.12%现场出席会议[8] 选举结果 - 易德伟等多人当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14][17][20][32][43] 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召集及召开程序均符合规定[49][50]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12-26 18:49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 年 8 月 日 | | 28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 | |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 万元-3,000 万元(含) □减少注册资本 | |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50,000 | 股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49%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855,735.67 元 |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9.14 元/股~19.50 元/股 | | |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5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4-12-15 15:3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欧易生物6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2] 交易进展 - 2024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11月5日继续停牌[3] - 11月1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交易相关议案[3] - 11月12日开市起复牌[4] - 正与交易各方沟通方案,推进审计、评估等工作[4] - 交易尚需董事会再次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及监管机构核准[5]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春)
2024-12-10 16:21
独立董事提名 - 武汉烯王生物提名李春为嘉必优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声明[7] 提名资格要求 - 被提名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3][4][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嘉必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春)
2024-12-10 16:21
独立董事提名 - 李春被提名为嘉必优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特定持股及亲属关系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嘉必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资格要求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等三类资格之一[5]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12-10 16:21
董事会提名 - 公司提名陈向东、刘圻、李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三位候选人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符合任职要求[1][2]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 - 审查意见发布于2024年12月10日[2]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向东)
2024-12-10 16:21
独立董事提名 - 陈向东被提名为嘉必优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人员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嘉必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专业资格 - 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需满足三类资格之一[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7]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10 16:1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6日14:00召开[11] - 会议地点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嘉必优葛店分公司会议室[11] - 投票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1] 人员提名与选举 - 提名易德伟等6人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15] - 提名陈向东等3人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19] - 提请选举王纪、陈静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24] 股份持有情况 - 易德伟直接持有公司2,331,377股股份[27] - 杜斌直接持有公司976,383股股份[29] - 王华标直接持有公司1,108,165股股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