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宏气体(688106)
icon
搜索文档
金宏气体: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 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66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信永中和已根据财政部、保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 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5﹞13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21:04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 越南盾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 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 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 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 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21: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
金宏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证券代码:688106 |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 公告编号:2024-02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8 |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
金宏气体: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 ...
金宏气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5 21:04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聘请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证 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通知》 (苏证监办字〔2023〕76号),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 结果,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人民币16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相 关事项且无异议。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 ...
金宏气体: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21:04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银行贷款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 ...
金宏气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25 21:04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索引 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页码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4SUAA1B0009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 体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 31 目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2024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 XYZH/2024SUAA1B0007 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金宏气体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 所附的金宏气体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3-25 21: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 | | |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 | --- | --- | | | | 保荐机构督促金宏气体依照相关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 | | | |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 | 7 |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 | | |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 | | | 行为规范等 | 为规范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 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的内控制度 | | |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 | 8 |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 查,金宏气体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 | |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 | |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 | 督 ...
金宏气体: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5 21:04
公司代码:688106 公司简称: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