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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21: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 会计师事 ...
金宏气体: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维平、董一平、陈忠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丁维平、董一平、陈忠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金宏气体: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具有经 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 工作经验的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 的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 ...
金宏气体: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期激励对象名单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 1、归属情况 | 30 | 孔 超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 | --- | --- | --- | | 31 | 陈 刚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2 | 高 斌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3 | 周伟标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4 | 易东轲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5 | 蔡 君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6 | 郭泳信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7 | 杜 伟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8 | 裴廷江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9 | 梁晓阳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40 | 杨建国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
金宏气体: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3-25 21:04
| 证券代码:688106 |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 公告编号:2024-03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8 |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 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 ...
金宏气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
金宏气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 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金宏气体: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3-25 21:04
| 证券代码:688106 |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5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8 |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 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 越南盾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 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 行签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5 21: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或"东吴证券")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 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二)保荐代表人 高玉林、崔柯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3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20 日 (一)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现场检查人员 高玉林、凌砾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 召开的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公司账簿 和原始凭证以及商务合同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