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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6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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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68810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2 16:5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13.1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5%[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20.1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65%[22] - 利润总额为1.117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54%[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23.3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10%[22] - 基本每股收益0.17元/股,同比下降48.48%[23] - 稀释每股收益0.16元/股,同比下降50.0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同比下降46.15%[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5%,同比下降2.29个百分点[23] - 利润总额11,177.96万元,同比下降43.54%[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0.13万元,同比下降48.65%[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6,723.40万元,同比下降45.10%[24]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394.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0.13万元[62] - 公司营业收入131,394.14万元,同比增长6.65%[116][118] - 营业成本923,802,633.58元,同比增长14.10%[118] - 财务费用26,055,362.21元,同比大幅上升70.58%[118][119] - 研发费用55,577,537.46元,同比增长18.04%[1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0,014,620.40元,同比下降11.97%[1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01,091,475.83元,同比下降42.23%[119]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5557.75万元,同比增长18.04%[67]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5557.75万元,同比增长18.04%[9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23%,同比增加0.41个百分点[2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23%,较上年同期增加0.41个百分点[91] -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3627.3万元,同比增长12.5%[101] 成本和费用 - 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61%[105] - 营业成本923,802,633.58元,同比增长14.10%[118] - 财务费用26,055,362.21元,同比大幅上升70.58%[118][119] - 研发费用55,577,537.46元,同比增长18.04%[119]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5557.75万元,同比增长18.04%[67]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5557.75万元,同比增长18.04%[91] 业务表现和客户拓展 - 新增导入18家半导体客户,涵盖基材、制造、封装等产业链环节[63] - 取得芯成汉奇半导体、浙江莱宝显示等六个电子大宗载气项目[63] - 成立大工业事业部后获得营口建发、山东睿霖高分子等中大型现场制气项目[66] - 公司下游客户覆盖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等众多行业[58] - 公司下游客户包括中芯国际海力士京东方天马微电子通威股份等知名企业[82] - 公司销售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并已出口超50个海外国家[61]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通过自建生产设施与外部采购相结合获取气体资源[51] - 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工业氨、工业级八氟环丁烷、天然气、氧化亚氮、二氧化碳、氢气等尾气以及电力[52][53] - 公司生产方式分为外购原材料经化学反应或物理提纯,以及利用空分设备分离空气或外购液态气体两类[54] - 公司产品线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百余种气体,品类齐全[47] - 超纯氨应用于新型光电子材料领域,是MOCVD技术重要基础材料[48] - 高纯氧化亚氮主要用于半导体光电器件介质膜工艺[48] - 正硅酸乙酯用于化学气相沉积法构建半导体二氧化硅绝缘层[48] - 高纯二氧化碳在半导体制造中用于氧化、扩散和化学气相淀积[49] - 氟碳气体包含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四氟化碳等蚀刻气体[49] - 氦气在超导领域应用于航天、医疗和泛半导体行业[49] - 硅烷广泛应用于微电子、光电子工业制造太阳电池和平板显示器[49] - 超纯氮气用于半导体行业吹扫真空泵和排放系统[50] - 氩气用于半导体等离子沉积和蚀刻工艺以及深紫外光刻[50] - 公司生产经营气体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品类百余种[80] 研发和技术创新 - 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387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05项,国外发明专利1项[59] - 新申请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70] - 累计主持或参与编制34项国家标准[72] - 公司共取得专利387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05项,国外发明专利1项[70] - 公司主持或参与编制国家标准34项[78] - 公司拥有气体行业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77] - 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创新型企业100强[78] - 公司累计获得专利387项,其国内发明专利105项,国外发明专利1项[88] - 报告期内新增申请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89]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气体纯化技术(42项发明专利)、尾气回收提纯技术(11项发明专利)等8大技术体系[86][87] - 在研项目"硅基前驱体材料的提纯"预计总投资4130万元,累计已投入1726.04万元[93] - 在研项目"高纯气体分离提纯一体化技术"预计总投资1320万元,累计已投入1341.48万元[93] -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度),核心产品为7N电子级超纯氨[87] - 公司技术团队拥有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85] - 氧化亚氮制备工艺研发项目总投资额2700万元,本年度投入357.31万元,累计投入1381.64万元,目前处于中试验证阶段[94] - PSA氮尾气回收制氧工艺研发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本年度投入138.35万元,累计投入1727.58万元,正在进行中试验证[94] - 高纯含氟电子特气制备技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本年度投入297.36万元,累计投入1193.6万元,处于中试验证阶段[94] - 高纯一氧化氮专用吸附剂研发项目总投资额4000万元,本年度投入352.14万元,累计投入1109.97万元,正在进行纯化工艺设计[94] - 氮化物薄膜材料制备用电子特气工艺研发项目总投资额6500万元,本年度投入552.01万元,累计投入2093.69万元,正在进行工艺设计[95] - 混合气体检测技术及配气装置研发项目总投资额438.7万元,本年度投入103.51万元,累计投入322.64万元,正在进行中试验证[95] - 制氢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总投资额400万元,本年度投入93.09万元,累计投入182.38万元,已完成工艺包编制[95] - 氨气精馏提纯技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300万元,本年度投入53.47万元,累计投入109.98万元,已完成小试验证及工艺编制[95] - 冷凝液回收技术正在进行中试系统开发,可降低管道输送能耗及运行成本,提升系统效率[96] - 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技术研发正在进行,预计可实现工业领域清洁能源转化并形成高附加值产品[96] - 超纯氦气纯化方法已完成研发及验证,可有效降低杂质污染,保证氦气品质[96] - 大宗气体纯化工艺已完成研发及验证,可实现对现有装置的节能降耗并提高产品质量与稳定性[96] - 多种大宗气体民生用纯化工艺已完成研发,相比传统工艺可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97] - 高纯钛金属前驱体纯化工艺正在进行小试验证,用于钛基金属工艺中沉积ALD TiN/TiO2薄膜[97] - 多种高性能刻蚀气体材料已完成研发,通过低GWP含氟或其他刻蚀气体制备工艺实现高选择比和环境友好[97] - 多种先进制程薄膜沉积用电子材料已完成研发,用于优化器件界面并降低漏电流[97] - 研发项目19投入资金1250万元,占研发费用总额的15.1%[98] - 研发项目20投入资金120万元,占研发费用总额的1.5%[98] - 研发项目21投入资金130.9万元,占研发费用总额的1.6%[98] - 研发项目22投入资金856.3万元,占研发费用总额的10.3%[98] - 研发人员总数364人,占总员工比例12.8%[101] - 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59.6%[101] - 30-40岁研发人员占比42.9%[101] - 2025年3月28日主持修订的国家标准《电子特气 氨》正式发布[72] 子公司和区域表现 - 公司拥有众多子公司包括徐州金宏 上海欣头桥 昆山金宏等[10] - 公司子公司包括海外实体如越南金宏和泰国金宏[12] - 公司子公司涵盖气体生产 销售 物流及能源等多个领域[10][11][12] - 湖南区域被并购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14%,净利润同比增长646.89%[65] - 2025年3月完成收购CHEM-GAS加速拓展东南亚市场[65] - 子公司平顶山金宏氧化亚氮销售业务营业利润率为36.3%(1,366.45万元/3,770.06万元)[135] - 子公司眉山金宏工业气体业务出现营业亏损1,097.19万元,亏损率达50.1%(1,097.19万元/2,190.28万元)[135] - 子公司厦门金宏电子大宗载气项目营业亏损596.19万元,亏损率达95.8%(596.19万元/622.45万元)[135] - 子公司金华润泽天然气销售业务营业亏损31.09万元,亏损率0.4%(31.09万元/8,603.88万元)[135] - 子公司金宏技术营业收入4,661.87万元,但净利润率仅0.9%(43.21万元/4,661.87万元)[135] - 子公司稷山铭福工业气体生产净利润率达31.9%(718.73万元/2,252.74万元)[136] - 子公司上海金宏投资活动营业收入5,114.58万元,但净亏损107.78万元[136] -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4家子公司(咸阳卫光、西安金宏、湛江金宏、泰州金宏)[136][137] - 报告期内通过收购方式新增6家子公司(金宏皆盟、兴义兴华等)[136] - 公司总部位于长三角地区是该区域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83] - 公司通过新建和收购在珠三角京津川渝等重要经济区域进行业务布局[83] - 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已经由26家上升到90家,布局的区域从6个增加到24个[59] - 公司销售额连续多年在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民营气体企业统计中位列首位[58] 资产、负债和现金流 - 总资产为78.2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7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03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30%[22] - 公司总资产为782,995.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310,347.08万元[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0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97%[22] - 应收账款42,380.75万元,占流动资产16.92%[111] - 存货13,781.31万元,占流动资产5.50%[112] - 商誉账面价值33,753.97万元[113] - 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净值31,771.78万元[114] - 公司总资产达78.3亿元,较期初增长15.7%[106] - 在建工程减少至743,249,806.15元,占总资产比例9.49%,主要因部分工程转固导致[122] - 短期借款大幅增长262.74%至669,523,241.18元,反映公司融资需求增加[122] - 境外资产规模达451,269,544.93元,占总资产比例6.00%[123] - 受限资产中货币资金163,405,933.19元、应收票据93,822,289.50元及应收款项融资113,027,677.90元因质押/保证金受限[125] - 报告期投资额217,906,599.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128] -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期末余额564,066,402.78元,期间购买13.88亿元、出售13.3亿元[130] - 私募基金投资新增1,000万元至苏州中鑫中科算智基金,总承诺投资额5,400万元[132]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长190.51%至422,405,534.81元,因长期借款到期集中[1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80.36%至79,149,466.50元,受固定资产税收政策影响[122] - 长期待摊费用增长52.70%至46,054,808.49元,因自建车间开始摊销[122] 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7.595亿元人民币,累计投入进度94.67%[171] -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0.042亿元人民币,累计投入进度62.32%[171] - 张家港高纯气体项目累计投入4,378.67万元,超计划投入进度达112.91%[174] - 眉山电子材料项目累计投入15,873.51万元,投入进度94.67%[176] - 全椒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累计投入9,437.03万元,投入进度78.64%[176] - 大宗气站项目累计投入13,306.45万元,投入进度87.75%[176]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项目累计投入6,221.49万元,投入进度88.88%[176] - 超募资金补流还贷项目累计投入6.84亿元,完成率100%[176]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实现效益4,661.87万元[175] - 本年度募集资金总投入11,314.24万元,其中可转债投入占比5.16%[171] - 电路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4306.06万元,投入进度55.40%[177] -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完成,总投资2.6亿元[177][18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21819.62万元,完成进度100.02%[177] - 电子级气体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10977.92万元,完成进度75.19%[177][180] - 碳捕集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9704.01万元,完成进度92.42%[177][180] - 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将节余资金863.7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78][180] - 大宗气站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已使用13306.45万元[179] - 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将节余资金315.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79] - 超募资金用于补流还贷22800万元,投入进度100%[183] - 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5] - 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最高2.00亿元人民币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自2024年7月24日起[188] - 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最高5.00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自2024年8月16日起[188] - 截至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6,300.00万元人民币[187] - 截至报告期末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24,000.00万元人民币[187] - 公司新增金宏物流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提供不超过7,500.00万元人民币无息借款[189]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总经理发生变更,金向华离任并由戴张龙接任[140] - 报告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增至481,977,49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100%[194] - 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数量为5,535股,导致总股本增加261股[196] - 可转债转股导致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19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956户[197] - 金向华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124,577,113股,占总股本25.85%[199] - 朱根林为第二大股东,持有50,947,750股,占总股本10.57%[199] - 金建萍为第三大股东,持有36,060,000股,占总股本7.48%[199] - 金向华、朱根林和金建萍为一致行动人,存在亲属关系和控制关系[2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减持2,195,187股,期末持股3,703,668股,占比0.77%[199]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4,829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3]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与记录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履职与规则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修改亦同[19]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 理(ESG)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含 1 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1/3 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3]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3]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材料[4] 任职资格限制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或禁入未届满不得担任[4] - 近3年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解聘与离任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5]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解聘[5] - 解聘或辞职需审查并办移交手续[6] 职责保障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并告知列席会议[8]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修改亦同[11]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08.34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97.7548万元[10] -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8,197.754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2] 股东与股份 - 金向华以净资产出资,股份数为17,670,960股,股份比例为29.4516%[21] - 朱根林以净资产出资,股份数为12,945,600股,股份比例为21.576%[21] - 朱泉林以净资产出资,股份数为10,931,280股,股份比例为18.2188%[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3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52]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56]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5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3]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8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8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95][197]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7]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 每季度至少开1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前3日送达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7] 会议要求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报告与义务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1次,提交内审报告[22] - 审核意见书面报董事会,评估内控有效性并报告[20] - 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有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20][22] 规则相关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修改亦同[25]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订,报董事会批准[2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会议通知与委托 - 提前3天书面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3] - 1名委员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独董委托独董[12] 其他规定 - 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5]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和修改[18]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披露[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1][12][13]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8] 业绩预告与更正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需在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22] 重大事项披露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26]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27]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相关文件[22]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5]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1] - 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需披露[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成交金额占比等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33][35]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履行程序并披露[36][3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3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标准需及时披露[4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并预约,财管中心负责编制[46]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4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配合披露[55] - 董事等履职文件资料、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不少于10年[58][61]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日常工作[52] - 董事等应配合董秘工作,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53][54]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保密,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第一责任人[60][62]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报告[63]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65]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67] - 接待特定对象需预约,证券部统筹安排[67] 违规处理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9] - 部门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董秘可建议处罚责任人[70]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0]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3][74]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