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希荻微(688173)
icon
搜索文档
希荻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澄清
2023-11-29 17:2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黄澄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希荻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为希 荻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希荻微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 及希荻微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 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P A G E 1 5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 ...
希荻微:希荻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9 17:2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基本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 审查,董事会拟提名 TAO HAI(陶海)、唐娅、郝跃国、范俊、杨松楠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 对于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我们核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
希荻微:希荻微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进展公告
2023-11-24 17:56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8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HMI")通过二级市场 出售其持有的 Navitas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以下简称"NVTS")股票,出 售数量为 4,204,242 股,成交金额 30,869,122 美元。 本次交易的授权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一、本次交易的概况 1. 为提高 ...
希荻微:希荻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23 18:30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 | --- | ---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 | 议案一 |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 | 议案二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8 | | 议案三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 | | 议案四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 为维护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
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2 19:5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 ...
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2 19:5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四条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 或要求,公司关于投资、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重大交易决策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交易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重大 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交易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 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决策 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权责分明, 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 ...
希荻微:希荻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1-22 19:58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7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公司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 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 说明,普华永道中天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2 19:5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 产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以下情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 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 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 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 ...
希荻微:希荻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2 19:58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 2023 年 8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 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二) 发表意见的依据 对于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我们核查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等相关文件。 希获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希获微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希获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
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2 19:5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 配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 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