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集芯(68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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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 英集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 7 栋 3 层公司会议室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 9:30:00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12 日 至2025 年 8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 ...
英集芯: 英集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丽萍女士 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英集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英 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对《深 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 ...
英集芯: 英集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证券代码:688209 股票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 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 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 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兼任监事会主席林丽萍 女士、非职工监事刘奕奕先生、胡仑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取 ...
英集芯: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董事及高管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包括利用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持有的股份 [1][3] 股份变动管理规范 - 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后者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 [4]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共八类情形 [5]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持有≤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基数以上年末持股数为准 [6][7] 减持计划及信息披露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且需包含数量、价格区间等要素 [9] - 减持期间遇高送转或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关联性,完成后2交易日内公告 [9] - 股份变动需在2交易日内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交易日期及价格等 [12] 交易限制及违规处理 - 禁止交易窗口期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 [13] - 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需披露违规详情及收益收回情况 [14] - 公司章程可设定更严格限制条件,但需及时披露并落实管理 [15] 股份解限及数据管理 - 限售股解限需提前5交易日披露公告,需说明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中介机构意见 [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持股数据管理,需季度检查披露合规性并及时报告违规行为 [1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19][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需同等程序 [21]
英集芯: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知时限可以不受本条 限制。 第四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 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 持。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注册,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923.8405万元[7]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数为37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923.8405万股[18] 股东信息 - 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27.6550%[15]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27.6134%[15]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持股比例9.5870%[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7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6]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6]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并公告[6]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对项目可行性等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单次临时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2] 超募资金与节余资金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披露[12]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可豁免程序[21] 项目变更与终止 - 募投项目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1] - 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尽快选新投资项目[11]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7][20][21][23]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等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等出具鉴证报告[25] 其他事项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相关方发表意见,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面临产品发行主体重大风险,及时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15]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8]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转让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9]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0] 信息申报与公告 - 相关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1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4] 其他规定 - 申请股份解除限售,限售解除前5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1]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事项董事长可决定[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事项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产生利润按不同比例分董事长、董事会、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决定[9][10][11] 投资决策流程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16] - 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组建项目组,项目经理定期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审计[18]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8] - 公司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意见[18]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行公开招标制,竣工后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18]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报送结算文件,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18] 违规责任 - 因决议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0][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违规致公司损失可被处罚并要求赔偿[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首次公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25]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聘期与改聘 - 聘期一年,特定情况应改聘并在四季度前完成[9][13]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违规及时报告[7][10] 续聘要求 - 续聘需全面评价,否定意见应改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