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68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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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立医疗(01858) -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06:35
会议决议 - 春立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书面表决通过议案[8]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9] - 审议通过修订和制定部分管理制度议案,相关规则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1][12] - 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3]
春立医疗(01858) - 将於2025年12月29日举行之特别股东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2025-12-10 06:29
特别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9日在中国北京通州召开特别股东大会[1] 决议案详情 - 特别决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多项规则章程[3] 委任代表要求 - 委任代表表格签署及送达有相关要求[4]
春立医疗(01858) - 建议修订章程细则及建议取消监事会及特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10 06:16
公司上市与股份 - 公司A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H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于港交所主板上市[9] -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可自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分别实施[37] 章程修订 - 董事会建议修订现行章程细则,包括取消监事会、调整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加强股东权利保护等[1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引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 2025年修订)》和《独立董事管理办法》[34] - 公司章程修订后规定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原章程[35] 特别股东大会 - 特别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2时在北京通州举行[5][21] - 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通告于2025年12月9日刊登在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1] - 2025年12月22日营业结束时名列股东名册的H股持有人有权出席特别股东大会并投票[23] 经营范围与股份管理 -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后增加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3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类股份总数的25%[3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查阅、复制章程等文件,符合规定的可查会计账簿和凭证[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起诉或直接起诉[54] - 控股股东行使权力时不得在特定问题上作出有损部分或全体股东利益的决定[55] 董事会与监事会 - 修订后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14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9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0]
春立医疗(01858) - 特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10 06:08
特别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二时举行特别股东大会[3] - 特别大会将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章程细则等三项决议案[4] 股东参会要求 - 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H股持有人须于2025年12月22日前办理手续[6] - 2025年12月22日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出席并投票[6] - H股股东表决须以投票方式进行[9] 其他事项 - 公司联系人是解凤宝,电话(8610) 8736 1998[8] - H股通告寄发,A股通告刊于上交所网站[11]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0 04:08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 [1][2][10][11] - 取消监事会的决定是基于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 [3][12][19] - 取消监事会后,原监事会职权将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废止 [3][12][19] 公司章程修订 - 为配合取消监事会及满足监管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涉及条目较多 [3][12][20] -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章程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相应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等 [2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该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更新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及制定共计24项内部管理制度 [6][7] - 修订范围广泛,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高管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内控审计、关联交易、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核心治理领域 [6][7] - 其中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7][22] 相关审议程序与后续安排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14] - 上述两项核心议案以及部分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均需提交公司拟于近期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15][16] - 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4][21]
春立医疗(01858.HK):12月9日南向资金增持3.28万股
搜狐财经· 2025-12-10 03:26
南向资金持股动态 - 12月9日南向资金增持春立医疗3.27万股 [1] - 近5个交易日南向资金连续5天增持累计净增持45.12万股 [1] - 近20个交易日南向资金有10天减持累计净减持88.2万股 [1] - 截至目前南向资金持有春立医疗4430.93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46.56% [1]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植入性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 - 公司主要产品为关节假体产品及脊柱类植入产品 [1] - 关节假体产品涵盖髋、膝、肩、肘四大人体关节 [1] - 脊柱类植入产品为脊柱内固定系统的全系列产品组合 [1] - 公司产品出口至亚洲、南美洲、非洲、大洋洲及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1]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2-10 03:15
■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00分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股东大会召开 ...
春立医疗(018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22:44
战略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满可连选连任[3][5] 会议相关规定 - 工作组提前5日通知委员,经同意可豁免[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委员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未提意见或一年内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1] 工作配合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办公室配合并负责会务[15] 规则生效与执行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抵触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5]
春立医疗(018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22:3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会议召集与举行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五天内召集会议[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决议与履职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连续2次未履职视为不能履职[11] 议事规则 - 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13] - 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3]
春立医疗(018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22:35
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3]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董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工作安排 - 下设工作组,成员为董办人员[9] - 董事会秘书任秘书,缺席选工作组成员担任[10] 职责权限 - 研究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并提建议[9] - 依据法规和章程研究方案,决议提交董事会[11] 会议规则 - 特定情形五日内发通知,提前五天发全体委员[14]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借助通讯设备参会视为亲自出席[19] - 可通讯表决并传签决议[21] 其他规定 - 董事评价或讨论报酬时应回避[22] - 会议记录妥善保存,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