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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能源(688303) - 大全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7 21:46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4点[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13]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00 - 16:00[16] 股东大会地点 -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AJ座会议室[4] - 股东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A/J座会议室[16]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5]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其他信息 - 议案已在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28日披露[8] - 会议联系电话为021 - 50560970[20]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1:4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 交易审议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足50%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但不足50%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但不足50%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但不足50%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但不足50%且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0]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0]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董事表决规则 - 董事对有关提案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包括《上市规则》规定、本人认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情形[2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6][28] 会议其他规则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多种非现场方式召开[25]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出再次审议条件[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负责保存[34]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6] - 议事规则所使用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6] - 议事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足”“少于”不含本数[36]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36] - 议事规则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6] - 议事规则与日后颁布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6]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36]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1:40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7]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应在规定网站披露[6] - 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8]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9] - 信息披露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2]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语言浅白,以中文为准[14]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14] - 披露信息应客观、内容完整、无重大遗漏[1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6]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业绩预告[27] - 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业绩预告[27]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8]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多项财务指标[28] 其他披露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应及时披露[34]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情况之一,应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三种关联交易情况,应及时披露[3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41]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披露方案内容[56]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57] -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或停牌核查[5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45][5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披露[46]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52]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54]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7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7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75] 内幕信息管理 - 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6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8] - 公司董事等主体应参照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并做好保密[7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保密及登记管理制度实施[72] - 公司应按要求填写并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71][74] - 公司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76] - 多种情形下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7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79] - 公司控股股东等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80]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83] - 公司向外部机构报送涉及内幕信息的材料应书面告知保密义务[86] - 公司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年报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86] 其他规定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6] - 预计本期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9] - 证券公司等发现材料问题要求补充纠正,否则报告证监局和交易所[5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5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61]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红股和转增合计股数达八股以上[76]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76]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9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91]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90] - 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91]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1:4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当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发生,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股东会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4]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要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2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30] 股东会主持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主席主持,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成员推举一人主持[3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主持人违规时可经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推举新主持人[34]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0] 董事提名与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47]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9] 投票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5]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9] 其他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52] - 股东或其代理人可查验投票结果[54]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立即就任(除另有规定)[55] - 会议主持人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5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5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56]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60]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1]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62]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2]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1:40
独立董事会议参会 - 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专门会议[6]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2] - 全体出席,最多一人接受另一人委托[12]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会议决策规则 - 行使特别职权及审议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 - 会议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与列席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2]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列席[14] 会议记录与保管 - 记录含时间、地点等信息,出席董事签字[16] - 记录和决议至少保管十年[17]
大全能源(68830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21:40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7,264.23万元,同比增长24.75%[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4,275.51万元,同比下降46.00%[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7.90万元[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19.46万元[3] - 公司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324,275.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00%[12] - 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19.46万元[12]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7,264.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75%[12]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7.90万元,实现盈利[12]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46.0%至32.43亿元,而营业总成本下降37.0%至37.75亿元[24] - 净利润为亏损10.73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0.99亿元略有收窄2.4%[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0元/股,上年同期为-0.51元/股[2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4,073.51万元,同比下降31.7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为16,501.86万元,同比下降55.37%[4]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5.3%至1344.66万元[24] 经营活动现金流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228.59万元[3] - 2025年前三季度调整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11亿元,较去年同期-30.53亿元净现金支出下降[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5.5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44.01亿元显著改善64.7%[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53亿元,同比下降34.7%[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1.39亿元,同比下降62.1%[26]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106.81亿元大幅改善81.0%[26][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7.14亿元,较2024年末50.07亿元显著减少[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96亿元,较期初的47.75亿元下降74.9%[27]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257,962.81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67%[4]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908,905.55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66%[4] - 公司资产负债率维持在8.20%的行业较低水平[13] - 公司现金储备规模达130.12亿元[13] - 2025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01亿元,2024年末该项目为零[19] - 2025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187.04亿元,较2024年末197.77亿元减少[21] 多晶硅业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多晶硅产品产销率达到138%[13] - 2025年1-9月多晶硅产量81,471吨,较去年同期170,831吨下降52.3%[14] - 2025年1-9月多晶硅销量88,540吨,较去年同期139,170吨下降36.4%[14] - 2025年1-9月单位销售价格36.13元/公斤,较去年同期42.96元/公斤下降15.9%[14] - 2025年1-9月单位成本50.75元/公斤,较去年同期46.84元/公斤上升8.3%[14] - 2025年1-9月单位现金成本36.21元/公斤,较去年同期40.24元/公斤下降10.0%[1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多晶硅产量39,500-42,500吨,全年预期产量121,000-124,000吨[15] 其他重要内容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223.75万元[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9,996户[9] - 控股股东Daqo New Energy Corp.持股数量为1,531,718,5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1.40%[9] -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15,32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007%,支付资金总额为290,753.82元[12] - 资产减值损失为7.9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3.67亿元大幅减少41.9%[24]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1:40
交易审批标准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不足50%或成交金额占市值10%以上不足50%,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或成交金额占市值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3] - 交易标的营收占比10%以上不足50%且超1000万元或占比50%以上不超5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利润占比10%以上不足50%且超100万元或占比50%以上不超5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或占比50%以上不超5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9][10] - 交易标的营收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交易利润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定义及其他规定 - 成交金额含支付金额、承担债务及费用,预计最高金额含未来对价[20] - 市值为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20]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23]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成交额[2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33]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36]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36]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特殊规定待上市后实施[36]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7]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37] 投资制度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6]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1:4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等不得担任[13]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9]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3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任职条件与提名 - 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16] 选举与报送 - 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时提交候选人有关材料[17] - 选举2名以上应采取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9] - 获选后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9] 补选与罢免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20][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质疑或罢免提议[2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7] 履职要求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1]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34] 公司协助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5]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协助履职[3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37]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7] 其他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8]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8]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1:40
募集资金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募集资金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要重新论证项目[22]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21]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困难,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21]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十二个月[24]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信息[3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9] 资产收购与募投项目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毕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32]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42]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43]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43] 募集资金计划与报告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47] 核查与监督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47]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5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51] 公司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50]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 - 公司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1] - 制度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51]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51] 其他 - 公司名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2]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1:40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 1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 2 | | | 第四章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3 | | 第五章 |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 5 | | 第六章 |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 6 | | 第七章 | 关联交易披露 | 10 | | 第八章 | 附 则 10 |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大全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