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68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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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21:35
公司治理 - 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构成中风电行业占比99.29%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0.71% [1] - 当前市值达357亿元 [2] 业务结构 - 主营业务高度集中于风电行业 [1] - 其他业务占比不足1% [1]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20:3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23日15点于北京昌平区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23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有别[3][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2项议案,含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5] 其他信息 - 议案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披露[6] - 股权登记日为9月16日,A股代码688349,简称三一重能[11] - 会议登记9月17日9:30 - 17:30,地点在北京昌平区产业园[14]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20:30
会议信息 - 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3名监事全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3][4]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议案[8][9] - 审议通过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1][12][13]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4][16][17] - 审议通过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议案[18][19]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025-08-28 20:2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1] - 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 - 独立董事认为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规定并同意提交董事会[1][2] - 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三一重能(68834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20:26
业绩相关 - 公司2025年度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14,981.68万元[1] - 2025年4月28日同意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5,000万元[2] - 2025年8月28日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74,951.11万元[2] 数据详情 - 购买材料等原预计52,573.16万元,增加37,669.86万元,调增后90,243.02万元,占比4.88%[5] - 租赁房屋等原预计4,053.88万元,增加707.92万元,调增后4,761.80万元,占比101.05%[5] - 基建项目支出原预计15,699.74万元,增加34,911.90万元,调增后50,611.64万元,占比51.47%[5] - 资产转让原预计为0,增加1,661.43万元,调增后1,661.43万元,占比0.22%[5] 公司信息 -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288万元[6] - 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611.1112万元[9] - 广州市易工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11]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接受基建服务等[15] 其他要点 -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需经股东大会批准[17]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梁在中先生[14]
三一重能(68834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20:26
期货业务额度调整 - 原占用保证金、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1亿,合约价值不超1亿[1] - 拟增至最高余额不超1.5亿,合约价值不超3亿[2] 业务相关信息 - 交易品种为锡、镍、铜等大宗商品原料[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募集资金[5] - 交易期限自会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6] 业务审议情况 - 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增加额度议案[7] 业务风险与措施 - 存在价格、资金等风险[8][10] - 采取规模匹配、合理用资等风控措施[11] 业务意义与保荐意见 - 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不利影响[12] - 保荐机构认为可规避风险,无异议[14]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 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 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 易日内;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三一重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一重能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