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68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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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18:19
激励计划实施条件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主体资格[3][4]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符合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5][6] 流程安排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6]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符合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7] 其他情况 - 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实施计划利于可持续发展[7]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0] 评价要素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1]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1] 变更相关 - 出现7种情形原则上应变更事务所[13] - 拟变更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 变更议案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6]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4] - 拟变更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需提前告知审计委员会,公司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15]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注会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7] - 公司和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18]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8]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担保豁免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豁免适用部分规定[11] 担保管理职责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律顾问协助办理[15] - 财务部门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多项工作[15] - 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审查文件、处理法律纠纷等工作[15] 担保资料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核对[15] 异常情况处理 - 发现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1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5] 违约追偿处理 - 被担保人违约时,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6]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6]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等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21]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3 18: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9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 1 号楼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9 日 至 2025 年 1 月 9 日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 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邓中华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23 18:19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订部分制度[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修订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修订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8: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85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 董事 6 人,实际参会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福贵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下,中国风电行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海外风电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特别是新兴市场空间巨大,当前及未来五年正值公司 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吸引关键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有效地将员工利益与股 东及公司利益保持一致且实现长期深度绑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12-23 18:19
投票权征集 - 征集时间为2025年1月6 - 7日,每日10:00 - 12:00、14:00 - 17:00[2][12] - 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1月2日在册并办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12] - 征集方式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12] 股东大会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9日15点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 议案相关 -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有三项,含《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10][20] 授权委托 -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21] - 未书面撤销对征集人委托且委托他人,对征集人委托为唯一有效授权[16]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 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6]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7]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规定金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达1%以上需审计评估并股东大会审议[12]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3] - 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3] 表决回避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14]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17]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比照规定执行[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3]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人员聘任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10]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秘书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11]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0] 职责履行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秘书为负责人并保管印章,部门协助履职[15]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