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68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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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三一重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12-23 18: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1 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以上激励对象包括 1 名外籍员工 Paulo Fernando Gaspar Soares(德国、巴西双国籍)。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0.00%。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 | 获授的限制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2024-12-23 18: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90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关联方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 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鉴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唐修国先生担任三湘银行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梁稳根先生控制的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三一智能控制设备有限 公司分别持有三湘银行 18%的股份和 12%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三湘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重要内容提示: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单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12-23 18: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8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 理财产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 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 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 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2-23 18:19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 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在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下,中国风电行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海外风电 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特别是新兴市场空间巨大,当前及未来五年正值公司发展的 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吸引关键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有效地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及 公司利益保持一致且实现长期深度绑定,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从而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和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 露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 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1 -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8: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8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
三一重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8:19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410000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三一重能""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23 18: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93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 附件:候选人简历 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 司原董事郭瑞广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为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和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 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6名。 鉴于此,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增补余梁为先生、 张营先生、姜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12-23 18:19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1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7%[3][6] - 首次授予19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1%,占拟授予总数90.80%[6] - 预留授予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6%,占拟授予总数9.20%[6]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95人,约占2024年6月30日职工总数1.76%[8] - 余梁获授60万股,占拟授予总数2.76%,占股本总额0.05%[10] - 廖旭东获授40万股,占拟授予总数1.84%,占股本总额0.03%[10] - 其他重要技术人员(37人)获授570万股,占拟授予总数26.21%,占股本总额0.46%[10] - 核心管理(业务)人员(48人)获授1125万股,占拟授予总数51.72%,占股本总额0.92%[1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64个月[1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予[12] 授予价格相关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6.45元[18] - 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32.04元,其50%为16.02元/股[18] - 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32.89元,其50%为16.45元/股[18] - 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30.21元,其50%为15.11元/股[18] - 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8.96元,其50%为14.48元/股[18] 归属期及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4] -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4] -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40%,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4] 业绩考核要求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4] - 2025年营收不低于225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1.3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2.3亿元[24] - 2026年营收不低于27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3.3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5.2亿元[24] - 2027年营收不低于315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25.2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8.1亿元[24] 个人绩效考核标准 - 优秀(A)为1.0,良好(B)为0.8,合格(C)为0.5,不称职(D)为0[25] 费用摊销情况 - 假设2025年1月上旬授予,首次授予1975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31747.64万元[39] - 2025 - 2028年摊销费用分别为14973.94万元、10277.25万元、5211.96万元、1284.50万元[39] 调整及终止情况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调整公式[33][34]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36]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4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45]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 - 激励对象获授10万股及以上限制性股票,需承诺自授予日起在公司至少连续服务五年[47]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19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实际状况,避免发布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14] - 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与活动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 [1] - 公司设证券投资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 [4]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18]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19]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18] - 公司应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禁止行为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4] - 公司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2] - 公司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培训与保障 - 证券投资部可以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46] - 公司应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43]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