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688353)
搜索文档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10 18: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候选人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提名人不得提利害关系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30][32] - 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9]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 履职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人员协助,保障知情权[3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36][3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20][21]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H股备案上市之日起生效[43]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10 18:01
董事选举规则 - 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6] - 30%以上权益股份或选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 - 选举独董选票数=持股数×应选独董人数[9] - 选举非独董选票数=持股数×应选非独董人数[9] - 累积表决票数=持股数×本次选举董事人数[11]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半数[14] - 当选不足应选但超章程规定2/3,下次股东会补选[14] - 当选不足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2/3,进行第二轮选举[14] - 候选人票数相同,对该等候选人第二轮选举[14] - 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2/3,会后两月内再选缺额董事[14]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10 18: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需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改聘时新所最近3年应未受相关行政处罚[5]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8][9] - 每次选聘最长有效年限为4年,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重复选聘[10]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公司审计[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2年[6] 聘请议案提出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8]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及原因[12] 聘请与解聘 - 聘请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3][16] 改聘相关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并评价[17] - 应在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8]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关注[20]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包转包或审计质量有问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自公司H股股票经证监会备案并在港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3]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10 18: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参股30%以上且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等[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7]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内幕信息在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报董事长批准[9]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9]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材料后组织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初稿并提交审核披露[10] - 重大事件和未披露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对外披露和提交[11] 档案管理 - 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3] - 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4]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分常态和临时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多项信息[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程序包括知情人告知、填写档案、核实报备[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6]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需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6]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8] - 公司向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确认签署保密协议等[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会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19] - 擅自披露公司未公开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应报送备案并公告[19]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10 18: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7]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9] 沟通平台建设 - 公司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4]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保证线路畅通[16] 会议活动安排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9]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 公司可将分析师会议等影像或文字资料放于网站供投资者查看[21]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中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并需签署《承诺书》[26] - 公司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必要时可网络直播[28] 管理职责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相关事务[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31] 违规与协助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违规情形[32]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于H股上市交易之日生效实施[37]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10 18: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上下半年各一次[5]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2] - 变更会议事项或提案应提前2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5]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2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召开[21]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26]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6]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1]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6]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7]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4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和档案保存[43][4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5] - 规则报股东会批准,H股上市交易之日生效[48]
华盛锂电(68835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维)
2026-03-10 18:00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维 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出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1-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 ...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6-03-10 18:00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暨修订、 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按 照 H 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2 | 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 | 否 | | --- | --- | --- | | 17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 否 | | 18 | 《内部控制制度(草案)》 | 否 | | 19 | 《内部审计制度(草案)》 | 否 | | 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 | 否 | | 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
华盛锂电(68835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维)
2026-03-10 18:00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维,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华盛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1-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 ...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6-03-10 18:00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关于调整及确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 姓名 |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 原定任 | 离任 | 是否继 续在上 市公司 | 具体职 | 是否存 在未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到期 | | | 务(如 | 行完毕 | | | | | | | 日 | 原因 | 及其控 | 适用) | 的公开 | | | | | | | | | 股子公 | | 承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