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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者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 括: 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 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 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 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 ...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8 19:25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规定和 要求而进行,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相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 ...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5-04-18 19:25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了完善风险控制 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 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为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对象(即利益相关方)均已对 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 ...
菲沃泰(688371)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9:25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 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竹民、 童越、周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菲沃泰(688371)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8 19:25
公司代码:688371 公司简称:菲沃泰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 ...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8 19:25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 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 ...
菲沃泰(688371)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18 19: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106,646.73元[6] - 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5,285,102.17元[6]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 - 2024年营业收入为4.7946亿元,同比增长55.21%[23][25]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0.6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2023年为亏损4155.24万元)[23][25]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由负转正(2023年为-0.12元/股)[24][26]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1%,同比增加4.39个百分点[25] -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7,946.02万元,同比增长55.21%[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10.6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3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2024年营业成本为2.2490亿元,同比增长39.08%[120][122] - 主营业务成本为2.1768亿元,同比增长36.72%[122][125] - 纳米薄膜产品原材料成本同比增加77.93%至602.14万元,占总成本比例2.77%[130] - 直接人工成本同比增加35.75%至4,574.42万元,占总成本比例21.01%[130] - 制造费用同比增加35.85%至16,591.60万元,占总成本比例76.22%[130]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23.58%至9,813.65万元,研发费用同比上升4.59%至8,981.28万元[13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5.40万元,同比增长13.26%[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5.40万元,同比增长13.26%[1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81.03万元,上年同期为-2029.67万元[1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13.26%至5,285.40万元[13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和负债) - 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237,162.29元[6] - 2024年末总资产为20.2557亿元,同比下降5.40%[23][26]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0055亿元,同比下降5.13%[23][26] - 报告期末总资产202,557.43万元,较期初减少5.40%[37] - 应收账款同比增加65.22%至13,852.3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6.84%[141] - 存货同比增加40.67%至13,268.7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6.55%[141] - 在建工程同比大幅增长114.70%至9,276.7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4.58%[1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47.81%,从3,417,660.55元降至1,783,620.53元,主要系本期房屋租赁减少所致[142] - 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大幅增长524.68%,从2,474.69元增至15,458.86元,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增加所致[142] - 租赁负债同比下降64.50%,从2,610,401.56元降至926,798.22元,主要系本期房屋租赁减少所致[142] - 预计负债同比增长55.37%,从216,441.54元增至336,274.97元,主要系本期产品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142] - 境外资产规模为26,202.47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为12.94%[143] 业务线表现(纳米薄膜产品) - 公司防护类薄膜产品包括防水防腐蚀、绝缘耐压防腐蚀和水汽阻隔薄膜,适用于电子产品及其组件[46][48][49][51] - 防水防腐蚀薄膜适用于手机主板及副板、TWS耳机软板及软硬结合板、充电盒PCBA等长期暴露在腐蚀环境下的组件[48] - 耐电压防腐蚀涂层采用PECVD和CVD耦合技术,适用于充电桩电源、电机马达等大电压绝缘需求产品[49] - 水汽阻隔薄膜运用ALD、PECVD、CVD技术,适用于LCD/LED、OLED、泛半导体器件等[51] - 公司超疏水薄膜具有高透过率、抗高温高湿性能,适用于相机摄像头盖板等产品[52] - 超亲水薄膜适用于MR眼镜等产品,具有防雾效果且不影响透光率[53] - 疏水疏油纳米薄膜适用于手机整机、耳机整机等生活防水场景[54] - 低滚动角薄膜适用于耐污、自清洁、除冰等领域[55] - 透明增硬薄膜适用于镜头镜片、AR/VR眼镜、智能手表等耐刮擦场景[57] - 公司自主研发的DLC耐磨薄膜可应用于消费电子柔性显示屏和车载触控屏,提升屏幕可靠性和耐磨性[58] 业务线表现(设备研发与生产) - 公司已量产六种型号纳米镀膜设备(FT-35X、FT36X、FT-35XMC、FT-36S、FTCX1000、FTCX1680),并研发三种新型号(FTCX400、FTCM900、FTCC2000)以满足多样化需求[59] - 新一代FTCX1000E设备首创“一腔多膜”功能,成功制备耐电压防腐蚀多功能膜层,已应用于电机、智能家居和汽车变速箱油泵[60] - 公司采用驻外生产和集中生产两种模式,驻外模式适用于需求量大且稳定的客户,集中模式适用于需求较小或波动较大的客户[63] - 公司纳米镀膜设备生产周期较长,涉及机械装配、电气装配和工艺验证等工序[63] - 公司通过PECVD与CVD工艺融合,优化膜层与基材结合力,实时监控膜厚状态[60] 业务线表现(研发投入与成果)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8.73%,同比下降9.07个百分点[25] - 研发投入8,981.2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8.73%[38] - 累计取得授权专利334项,其中发明专利240项[38] - 公司新增1项核心技术,耐电压防腐蚀复合膜层制备及其设备设计技术,累计核心技术达14项[89] -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知识产权46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92] - 累计获得知识产权407项,其中发明专利240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92] - 本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为89,812,776.67元,同比增长4.59%[9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8.73%,较上年减少9.07个百分点[94] - 研发人员数量增至211人,同比增长19.21%,占总员工比例21.38%[10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4,023.78万元,平均薪酬20.74万元[104] - 累计授权专利334项,其中发明专利240项,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79项[106] 各地区表现 - 境内主营业务收入为3.2157亿元,同比增长45.85%,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1.2888亿元,同比增长53.29%[124][125] - 境外业务毛利率为62.53%,同比增加9.85个百分点[124] - 设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子公司,拓展数据通信和光通讯领域业务[41] - 越南生产基地专注先进制造,销售网络覆盖北美、欧洲和中东[41] - 境外布局包括香港、美国、越南子公司,拓展印度、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10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负责人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万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5] - 公司2025年将重点研发透明增硬薄膜、水汽阻隔薄膜等新型产品,目标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等领域[159] - 公司在武汉设立新子公司,推动战略布局升级,并加强海外市场拓展[161] - 2025年公司将提升ERP、CRM、PDM等系统应用效果,增强AI功能进行业务赋能[162] - 公司致力于将ESG与企业文化、业务运营融合,推动长期价值提升[164] - 公司建成无锡全球总部并全面投产,实现产能跨越式提升,布局深圳、上海、武汉子公司[158] 市场趋势与行业前景 - 中国新材料产业到2025年产值将突破10万亿元[68] - 2023年全球纳米薄膜市场规模约为141.8亿美元,预计2032年将超过663.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18.7%[70] - 纳米薄膜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应用包括智能手机、耳机、可穿戴设备等,并逐渐渗透到内部元器件防护[70][71] - 纳米材料行业是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支持明确[66][67] - 纳米薄膜在光学仪器、汽车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有广阔应用前景[70]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连续10年全球第一[78] -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目标占比达20%左右,国家强化支持力度[78] - 欧盟2024年将便携式设备防护要求提升至IPX4,为中低端手机纳米镀膜带来新商机[77] - 2025年消费电子国补政策出台,对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给予补贴,有望拉动终端消费[77] - 折叠屏技术2024年迎来成熟节点,出货量大幅增长,AI技术渗透推动消费电子需求回暖[76]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息 - 公司负责人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万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5]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8]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9]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9] - 公司首期股份回购累计回购9,386,048股,占总股本的2.80%,支付资金总额为99,947,613.71元[109] - 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累计回购4,648,538股,占总股本的1.3857%,支付资金总额为50,055,341.18元[109]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7.56%[112] - 公司综合毛利率为53.09%[114] - 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23.72万元[114] -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82,763.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0.86%[116]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镀膜技术方案被新技术迭代的风险[110] - 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或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110] -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消费电子领域[110] - 驻外生产模式收入占纳米薄膜产品比例较高[112]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17] - 公司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88371[20] -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成杰变更为徐璐[22]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2] - 公司法定代表人宗坚[17] - 公司2024年度报告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5] - 公司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19] - 公司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均为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17] -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西林,证券事务代表柏菁[18]
菲沃泰(688371)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18 19:25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 ...
菲沃泰(68837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8 19: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 保荐代表人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发行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8 号《关于同意江苏菲沃泰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菲沃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868,089 股( ...
菲沃泰(6883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18 19:25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