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68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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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68840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8 22:0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担保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还款应及时披露[13]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3] 违规赔偿责任 - 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须赔偿[16] - 经办人员或责任人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赔偿[16]
凌云光(68840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四) 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1 (五) 其他知晓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或信息的单位或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 序、以规 ...
凌云光(6884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在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 ...
凌云光(6884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和《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合法的投资 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1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
凌云光(68840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6
信息披露管理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4] - 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操作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以上[7] - 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拟作处理需填审批表报证券部[10]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人员追责[12]
凌云光(688400)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任。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
凌云光(6884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0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薪酬方案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相关 - 每年按需召开,至少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5]
凌云光(6884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 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 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
凌云光(6884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或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 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 ...
凌云光(68840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 程序。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 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 分配: 第四条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