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车科技(68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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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46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否则重新审议[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 政策调整与限制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9] 监督与记录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执行[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现金分红政策、回报规划及信息披露[23]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需书面记录保存[24]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4] - 发行证券等在相关报告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25]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5]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7: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参会[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特殊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3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回购决议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6] 公告要求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3]
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7: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董事会运作 - 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1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7]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提前五日书面通知[28]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审议[2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交易应提交审议[23] 会议决议 - 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关联交易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1] 其他规定 - 董事不得一次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32]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和出席关联交易会议[37] - 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和表决[30]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3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0]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2] - 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4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4]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可能负赔偿责任[41]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统计结果[39] - 其他方式会议董事会秘书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10点前通知表决结果[39] - 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33]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34]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8]
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05 17:46
公司股份与上市 -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36,079,4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431.74万元[8] - 公司设立时折股后股份总数为82,000,000股,用友网络持股99%,江西用友持股1%[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4,317,400股[2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09][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4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2] - 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12]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应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预计披露时间[12] - 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约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2]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18]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披露更正公告[19]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4]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拟派发股票股利等,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5]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组织披露[31] - 重大事件由董事、高管报告,董事长督促董秘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2] - 信息披露经撰写文稿、合规审查、审核等程序,按规定执行标准、时间和格式[34]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秘负责组织协调和对外公布[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37] 其他规定 - 公司公告文稿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需保证内容一致,不一致以中文为准[10] - 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等情况,股票自期限届满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期限不超2个月[20][16]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后应及时披露[16] - 筹划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事项确定时披露,信息泄露致股价波动应立即披露[26] - 涉及收购、合并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7]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28]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信息应通知公司并履行披露义务[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证券公司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否则相关机构应报告[41]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并在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原因和意见[42][43] - 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45]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及义务人应履行保密义务[46]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46][47][48]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8] - 部门等未报告重大事项致信息披露问题,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50] - 违反制度擅自或不准确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50][51]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5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54]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52]
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5 17:46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 - 计划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2][13]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前5日不得买卖[7] 信息申报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2] 违规处理 - 买卖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机构[20]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24]
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46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至少一人,设负责人一名[6][8][9]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审计检查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6] 报告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16] 内部控制整改 - 内部审计机构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8] 审计机构权限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查阅资料、参加会议、检查执行情况等[13] 责任主体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3] 审计监督范围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审计监督[4] 配合要求 - 各部门应配合内部审计机构工作[10] 公司问题 - 公司存在阻挠审计、谋取私利等行为[26] 审计人员问题 - 审计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问题[26]
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46
资金发行与协议 - 公司需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超募资金发行,适用原有制度规则[4]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提前终止需1个月内签新协议[6][9]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4]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6]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7] 资金使用程序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用途变更规定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属改变用途,需相关程序和披露信息[2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情形及时公告[26]
友车科技(68847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05 17: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拟删除经营范围中“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内容[2]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4,317,40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6]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3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出现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如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4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0]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50]
友车科技(68847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9-05 17:4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宁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经验,有培训证明[2][3] - 被提名人持股、亲属任职等符合要求[6]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处罚、谴责等情况[8] - 提名人核实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