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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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达环保:青达环保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7:58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9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路 3 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
青达环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
2023-12-11 17:5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人应当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规范行使权利,严格履 行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 ...
青达环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1 17:5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 第一章 总 则 2 |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 第三章 股 份 3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 | 第一节 | 董事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 | 第七章 监事会 35 | | | | 第一节 | 监事 |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6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 | 第一节 | 财务会 ...
青达环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7:5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及股东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1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 ...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1 17:58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0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青达环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7:5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有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设董 事长 1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 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规则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 ...
青达环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1 17:5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在 ...
青达环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3-12-11 17:5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 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 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 易的披露》规定界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
青达环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1 17:58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切实保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 ...
青达环保(688501) - 青达环保2023年12月7日、12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8 18:28
分组1: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良好,传统产品炉渣节能环保处理系统、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系统以及全负荷脱硝工程受益政策影响保持稳定增长,新产品钢渣节能环保处理系统取得零的突破并开拓市场 [2] 分组2:项目周期情况 - 公司产品非标设计及生产,项目按合同交付时间执行,改造项目执行周期比新建项目快,按合同付款节点和比例收款,但应收账款收款周期受结算方式和下游客户行业特点影响不同 [2] 分组3:全负荷脱硝系统投资情况 - 全负荷脱硝系统适用于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是非标准化产品,不同项目因客户需求、技术设计方案、施工条件等不同造价差异大 [2] 分组4:钢渣处理系统情况 - 钢渣节能环保处理系统是公司重点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针对钢厂钢渣进行处理、余热回收及二次利用,符合国家超低排放政策,市场前景好 [3] 分组5:氢能研究院情况 - 公司氢能研究院围绕氢能产业链相关系统装备做赛道布局,相关产品和技术正积极研发、转化和开拓市场 [3] 分组6:参与单位情况 - 参与单位有中信建投、银华基金、中加基金等,参与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和8日,参与方式为现场交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