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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68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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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建坤)
2024-04-01 20:5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赵建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提名为江苏 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01 20:52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1,638,634.1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6,815,403.0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01 20: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障公 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 员,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 时、 ...
华海诚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01 20:5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 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6,3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4-01 20:52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坤先 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坤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2660号
2024-04-01 20: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www.zhcpa.cn (2011) 目 景 | | | 页 次 | | --- | --- | --- | |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1-2 | | 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 |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10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01 20:52
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徐冬 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 徐冬梅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冬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赵建坤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1 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8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361,785.82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 证券代码: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01 20: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1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01 20: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 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七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