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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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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9: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5名股东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9]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表决[13]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4] - 财务资助交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披露[16] - 财务资助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2种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走董事会程序[2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21] - 除特定担保提交股东会,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批,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 交易额度不足董事会权限,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核(不含对外担保及委托理财)[21]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年度和半年度,提前10日书面通知[25] - 定期会通知变更,原定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不足3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5] - 提议临时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28][30] - 一名董事一次会接受不超2名董事委托出席[3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3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记名投票[36][40] - 董事会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形成决议[41]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43] - 董事会涉及利润分配先通知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4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44]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董事会1个月内不再审议[4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做会议记录,出席签字,不同意见书面说明[46]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48] - 董事会决议书面记载,出席董事签名[51] - 决议内容含应到实到人数等[52]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情况[54] - 董事会会议档案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56][5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61]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2025-08-15 19:18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6] - 公司主要股东指有权在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7] - 特定信托外,以基本关连人士或其直系家属为受益人,关连人士合计权益少于30%的信托中受托人是联系人[7] - 基本关连人士及其直系家属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是联系人[7] - 基本关连人士及其直系家属等共同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合营伙伴是联系人[8] - 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基本关连人士及其联系人有权(单独或共同)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关联人士[9] - 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特定情形的法人等视同关联方[11] 关联关系与交易 - 关联关系指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等[10]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子公司等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4]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属须股东会批准的交易需经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日常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属须股东会批准的交易需经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且超300万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属须股东会批准的交易需经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日常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属须股东会批准的交易需经批准[2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关联方担保决议生效条件适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规定,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决议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2]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应规定,出资额达标准且全现金出资并按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除外,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已履行义务不再累计计算[25]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合法必要合理公允、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7] - 连串关连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或交易彼此有关连应合并计算,连串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0]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公司应在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确认交易[30]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31]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告知与公司的关连关系[34]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8]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30]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30]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并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9]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19:18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日起1个月内签新协议[10] 募投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12][26]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检查[12] 募投项目延期与置换 - 募投项目预计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置换[14]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为保本型[16]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方同意[17]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及保荐方同意[18] - 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保荐方意见及股东会审议[19] - 特定情形改变募资用途需董事会、保荐方意见及股东会审议[22] 项目主体与地点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或仅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即可[22] 外部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7] - 年度结束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9: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提交股东会[1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1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提交股东会,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董事会表决后提交股东会[21]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2]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七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28] - 股东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3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3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1]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0] 提案与提名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上届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7]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4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4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45] - 召开股东会时主持人违反规则,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45] - 若会议无法及时正常召开,开会时间可推延但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4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有未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等四种情形之一,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不成立[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64]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67]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7]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67] - 议事规则将按需由股东会修改完善[67]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9]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5-08-15 19:16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083,660,725 股,发行价 2.65 元/股,募资净额 8,002,135,743.48 元[1] 项目资金 - 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承诺投资 650,213.57 万元,累计投入 512,930.30 万元[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 150,000.00 万元,累计投入 150,000.00 万元[2] -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承诺投资 800,213.57 万元,累计投入 662,930.30 万元[2] 资金置换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等额置换,六个月内完成[2][3] - 财务部负责编制明细表、申请置换、划转资金及编制台账[3] - 保荐机构和代表人对资金支付及置换监督[4]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5 19:16
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83,660,725股,发行价2.65元/股,募集资金净额8,002,135,743.48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02,117,503.51元,专户余额为374,567,503.51元[3][4]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00,213.57万元,本年度投入40,316.27万元,累计投入662,930.30万元[25] 募投项目投入 -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629,302,982.16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0元,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5,129,302,982.16元,报告期投入403,162,683.33元[4] - 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50,213.57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12,930.30万元,投入进度78.89%[25]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0,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50,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00%[25]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4,997.92万元,将在6个月内完成置换[8] - 2024年使用2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4月24日全部归还[10][11] - 2025年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6月30日累计使用150,000.00万元,剩余未归还122,755.00万元[12] - 2024年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0元[13][14] 项目进度调整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将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19]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将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20] 其他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2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6]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15 19:16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30.84亿股,发行价2.65元/股,募资净额80.02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6.29亿元,余额16.02亿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暂补流动资金12.28亿元[2] 现金管理计划 - 拟用不超3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可滚动[4] - 投资一年内存款、保本理财等,董事长决策财务实施[5][6] - 收益补项目,到期归还专户,8月14日议案通过[8][13]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8-15 19: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2] 股份转让与收益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未按规定执行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否则可起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6][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10]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1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人员主持[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20][22]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特殊情况辞职报告生效时间有规定[22]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表决[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由董事会表决[25]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3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2] 其他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32]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和辉光电(68853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阮添士)
2025-08-15 19:16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提名阮添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符合多项规定,如持股、任职、处罚记录等要求[2][4][5][6]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相关工作经验及培训证明[2] - 需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不独立情形[4]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15 19:16
业绩数据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6.70亿元,同比增长11.51%[3] - 2025年上半年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6.99个百分点[3]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55.77%[3] - 2025年度经营目标为营收较上年增长10%以上,净利润稳定增长[2] 市场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平板、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全球第二、中国第一,本土份额近80%[2] - 2025年上半年车载显示出货量全球第四、中国第二[2] - 2025年上半年智能穿戴产品出货量和营收同比增超20%,出货量全球第四、国内第三[4] - 2025年上半年平板、笔记本电脑营收同比增83.18%,笔记本出货和营收同比激增超100%[3] 研发进展 - 2025年上半年研发投入2.47亿元,占营收9.24%[8] - 2025年上半年专利提案129个,新获授权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37项、商标1项[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多国和地区获授权专利1249项,其中发明872项[8] - 14英寸2.8K 30 - 240Hz超高动态刷新率AMOLED显示屏获创新奖[9] - 原材料国产化比例约80%,关键材料国产化全面突破[6] 其他情况 - 2025年上半年修订章程及规则,制定市值、舆情和ESG管理制度[10] - 2024年首次编制ESG报告[14] - 获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和ESG双碳先锋荣誉[15] - 2025年上半年召开2024年度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16] - 2023 - 2024年部分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2283289股,占比0.0165%,金额502万元[18] - 控股股东持股8057201900股,占比58.35%[19] - 控股股东两次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售至2026年5月28日[19] - 厂房屋面分布式光伏累计发电1327万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