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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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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07 19:16
上市信息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发行价2.65元/股,募资净额8,002,135,743.48元[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83,200.3883万元[6] - 公司证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募投项目 - 2023年10月27日和2024年10月29日两次调整“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10] 保荐相关 - 2023年10月保荐代表人卞加振变更为朱佳磊,2025年2月朱佳磊变更为于力[10] 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督导期延长至资金使用完毕[8][15]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规定,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4]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3-28 22:13
回购信息 - 拟回购注销22,566,258股限制性股票,价格1.84元/股,资金41,521,914.72元[3][13][15] - 回购完成后总股本由13,832,003,883股变为13,809,437,625股[16] 时间节点 - 2022年1 - 4月激励计划获批并完成登记[4][6][8] - 2023 - 2024年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登记[9][10] - 2025年3月27日通过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10] 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为8,057,201,900股[1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变动[18] 影响说明 - 回购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无较大影响[17] - 不导致控股股东变化,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17]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8 22:07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公司对和辉光电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2] - 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3] - 审计公司认为公司该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6] 审计公司信息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3月27日出具报告[7] - 出资额15450万元,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8] - 批准执业于2000年6月13日,转制于2010年12月31日[11] 人员信息 - 张松柏生于1971年5月4日,发证于1997年7月8日[14]
和辉光电(688538) -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3-28 22:07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95,831.18万元[1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303,844.99万元[12] - 2024年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14,090.19万元[12] - 2023年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3,194.67万元[12] 审计情况 - 审计机构2025年3月27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审计机构认为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实反映情况[7]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28 22:07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8.17亿元[6] - 2024年末资产总计295.95亿元,较上年增长4.06%[14]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54.11亿元,较上年增长66.74%[14]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241.83亿元,较上年下降4.01%[14]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95.60亿元,较上年增长23.17%[17]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00.34亿元,较上年下降20.11%[17] - 2024年度营业收入49.58亿元,较上期增长63.19%[19] - 2024年度营业成本61.38亿元,较上期增长22.90%[19] - 2024年度净利润 -25.18亿元,亏损幅度较上期收窄22.39%[19] - 2024年度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0.18元/股,上期均为 -0.23元/股[19]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77亿元,上期37.36亿元[21]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50亿元,上期40.15亿元[21]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72亿元,上期 -2.78亿元[21]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41亿元,上期117.98亿元[21]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27亿元,上期113.16亿元[21]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86亿元,上期4.83亿元[21]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68亿元,上期18.30亿元[21]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59亿元,上期14.89亿元[21]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9.09亿元,上期3.41亿元[21]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65亿元,上期5.44亿元[21] 资产与负债 - 2024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91.47亿元,占资产总额64.7%[6] - 2024年末货币资金27.99亿元,较上年增长198.83%[14] - 2024年末应收账款6个月以内账面余额7.58亿元,坏账准备758.42万元[127] - 2024年末存货账面余额12.55亿元,跌价准备4.23亿元[142] - 2024年末应付账款1.16亿美元,上年年末1.10亿美元[161] - 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3.95亿美元,上年年末17.56亿美元[170] - 2024年末长期借款69.45亿美元,上年年末124.44亿美元[172] 研发与项目 - 2024年度研发费用2.08亿元,上期1.81亿元[184] - 第6代AMOLED显示项目预算233.28亿美元,进度88.95%,利息资本化累计13.36亿美元[153] - 第6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预算65.02亿美元,进度73.54%[153] 其他 - 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设立,注册资本31亿元[26] - 2024年4月公司回购注销2490.49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38.32亿元[31] -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95.45亿元[33]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36] - 增值税税率为13%、6%,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23] - 公司因是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度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124]
和辉光电(68853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3-28 22:0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数3,083,660,725股,发行价2.65元/股,募集资金净额8,002,135,743.48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005,179,755.97元[2] - 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29,184,311.32元[2] 资金使用情况 -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226,140,298.83元,含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0元,产能扩充项目4,726,140,298.83元,报告期支出317,772,262.25元[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00元,专户余额105,179,755.97元[3] - 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高额度200,00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余额190,000.00万元[10] - 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最高额度50,000.00万元,到期收益210.47万元,年化收益率1.47%,截至12月31日余额0.00万元[12][13] 项目情况 - 2024年10月29日,“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调至2025年12月[18] - “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承诺投资650,213.57万元,本年度投入31,777.23万元,累计投入472,614.03万元,投入进度72.69%[26]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50,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0.00万元,累计投入150,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00%[26] 合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披露合规,无管理违规问题[19]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无异议[20][21]
和辉光电(688538)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8 22:07
激励计划审议 - 2021年12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2年1月20日收到上海市国资委同意激励计划的批复[9] - 2022年2月16日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 回购注销情况 - 拟回购注销464名激励对象22,566,258股限制性股票[14] - 回购注销数量占总股本0.16%,完成后总股本变更[14] - 回购价格1.84元/股,资金源于自有资金[15] 后续流程 -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6] - 尚需履行信息披露、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15][16]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3-28 22:0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含5名股东代表董事、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9]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交易决策 - 交易(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10%以上,由董事会表决通过[17] - 交易(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50%以上,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对外担保审批 - 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1] - 战略与ESG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相关事项并提建议[2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5] - 变更董事会定期会议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形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8]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4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29] - 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9] 董事出席规定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3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33] 董事会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36][4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有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6]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人员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内容[49] -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书面记载,出席董事需签名[52] - 董事会会议决议包含会议日期、应到实到人数等内容[54]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5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按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归档[5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59]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63]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慈云)
2025-03-28 22:04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召开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4] - 独立董事出席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无委托出席和缺席[4] - 完成2名董事补选,提名候选人符合要求且程序合法[13] 议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2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交易合理且表决程序合规[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和2024年度董高薪酬方案[14] 事项处理 -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15]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为公司发展献策并维护股东权益[17]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2025-03-28 22:04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监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等[6] 信息披露原则 - 应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8][9] 公告文稿要求 - 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简明易懂[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13]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为管理部门[14] 信息报告要求 - 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需及时报告信息并负责[14] 股东情况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董事会[14] 信息发布渠道 - 在公司股票上市地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10] 禁止行为 - 不得用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2] 关联人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0] 文件保管期限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 - 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22] 年度报告审计 - 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24] 业绩预告更正 - 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5] 业绩快报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快报[25] 业绩快报更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5] 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同时应披露相关文件[25]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8] 股份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0] 公司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31] 重大事件决议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作决议等时点后及时披露[32] 重大事件风险披露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33]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5] 暂缓、豁免披露 - 信息存在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可自行判断并接受事后监管[36] 暂缓、豁免条件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未泄漏等条件[3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董事会给予当事人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