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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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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5-04-10 22:34
公司上市与股份 - 2021年4月6日公司经审核注册,初始发行A股2,681,444,225股[4] - 2021年5月28日公司在科创板上市,6月26日保荐机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A股402,216,500股[4]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A股3,083,660,725股[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832,003,883股,均为普通股[12] 公司章程与议事规则 - 2025年4月8日董事会接到提案,提议调整《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6]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于2025年3月27日经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6] 股东与股权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 股东大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1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或10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名,独立董事3或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4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人,职工代表监事3人[5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54] 财务与审计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9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款项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告[60] - 公司因规定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2]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04-10 22:34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初始发行A股2,681,444,225股,6月26日超额配售402,216,5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A股3,083,660,725股[6] - 公司发起人包括上海联和投资等,持股数分别为7,831,425,000股、2,239,545,000股、429,030,000股,持股比例分别为74.585%、21.329%、4.086%[2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公司治理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长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104][149] - 董事任期三年,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均可连选连任[93][14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32] - 董事、监事等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8]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115]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5][118]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1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3]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168] 担保与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审议[1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审议[110] 其他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显示器及模块的系统集成等[19]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568号,邮政编码201506[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10 22: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32,003,883元[7]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3,083,660,725股[9] -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831,425,000股,持股比例74.585%[20] -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39,545,000股,持股比例21.329%[20] - 上海金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29,030,000股,持股比例4.086%[20]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3,832,003,883股,均为普通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32]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32]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他人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承担连带责任[4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7][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向上届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79]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0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7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含4名股东代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140]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0] -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的监事通过[14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5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6]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7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8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84] - 公司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84]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10 22:34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0]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涉及超总资产30%担保情形,经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形,董事会表决通过后还应提交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24]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7种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6]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21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9] - 股东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3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1][32][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34] 股东提案与投票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38][3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1]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8]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0]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4]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监事会事项由监事会主席组织实施[6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66]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监事会事项由监事会报告[66] -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68] - 本议事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9]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69] - 议事规则将根据公司情况和法规由股东会修改完善[69]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原规则失效[70]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科创板集成电路制造环节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0 22:3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4月18日15:00 - 17:00举行2024年度科创板集成电路制造环节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2][4][5]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4][5]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 + 网络互动[2][3][5] 投资者参与 - 2025年4月11日至4月17日16:00前可提问[2][6] - 2025年4月18日15:00 - 17:00可在线参与[6] 其他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可能调整)[5]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7] - 2025年3月29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2]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4-10 22:3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832,003,883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6] 章程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表述均改为“股东会”[1][48] -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等人员[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和特定对象发行股份[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7]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提供证明持股文件[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9] 会议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且不得授权[11][1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8]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0]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经董事会决议[42] - 公司分立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45]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5-04-10 22:30
股权与提案 - 公司A股股票代码为688538,股权登记日为2025/4/15[3] -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58.25%股份,于2025年4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4] 会议安排 - 现场会议2025年4月21日14点30分在上海金山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7] - 网络投票2025年4月21日9:15 - 15:00,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8] 议案情况 - 2025年4月9日董事会同意取消原H股发行相关议案并增加调整后议案[6] -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经相关会议通过,公告已披露[12]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0 - 15、议案17 - 18、议案21[1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议案6、8、10 - 17、20[13]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为议案8、10、20[13] 会议讨论 - 讨论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述职等报告议案[17] - 涉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财务决算等议案[17] - 有2025年度财务预算、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17] - 讨论公司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相关议案[17][18] - 涉及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议案[18] - 有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章程及议事规则议案[18] - 包含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内部治理制度议案[19] - 涉及购买公司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议案[19] - 有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19] - 有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19]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4-10 22:30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4 月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 制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 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 ...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2025-04-08 17:45
股份情况 - 联和投资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8,057,201,900股,占总股本58.25%[2][6] 锁定期安排 - 原锁定期36个月至2024年5月28日,两次延长至2026年5月28日[2][5][6] 减持承诺 - 未盈利前3年不转让,4、5年每年减持不超2%,盈利后按规定减持[2] - 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期间不减持[3] - 未履行承诺,减持所得归公司,公司有权扣分红[3]
和辉光电(68853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07 19:31
合规情况 - 2024年度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4] - 2024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5] - 2024年度公司保持独立性无关联方违规占资[6] 经营状况 - 2024年度经营模式和业务结构无重大不利变化,状况良好[9] 其他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 - 2025年3月28日[1] - 建议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