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68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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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纪明)
2025-03-28 22:04
人员履职 - 2024年9月至今俞纪明任公司独立董事[2] - 2024年俞纪明参加相关会议及培训[5][8] - 2025年俞纪明将继续履职为公司献计献策[12] 公司决策 - 2024年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 - 2024年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具合理性[10] 财务关注 - 2024年俞纪明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和财务信息[9] - 俞纪明认为2024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11]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2025-03-28 22: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2] - 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为候选人[12]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1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 -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1]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重大事项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29]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30]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特定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3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4] -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15日[38]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4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46]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46] 费用与薪酬 - 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4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8] 责任与制度管理 - 擅自离职致公司经济损失应担赔偿责任[50] - 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担责,决议违法违规应担法律责任[50] - 严重失职等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奖励性薪酬或津贴并披露[50]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55]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6]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原制度失效[56]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3-28 22:0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8]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提前21日书面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23] - 股东大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 董事会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6][27][2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7][28]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33]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3]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36] - 会议主持人可推迟开会,但最迟不得推延三十分钟的情况包括只有一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在现场等[4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4] 其他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1]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66]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2025-03-28 22:04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6] - 有权在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以上投票权的人士为基本关连人士[7] 联系人定义 - 基本关连人士为个人时,以其本人或直系家属为受益人且关连人士于该计划合计权益少于30%的信托中受托人属联系人[7] - 基本关连人士为个人时,其本人、直系家属及/或受托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属联系人[7] - 基本关连人士为个人时,其本人、直系家属及/或受托人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属联系人[8] - 基本关连人士为公司时,以该公司为受益人信托中的受托人属联系人[9] - 基本关连人士为公司时,该公司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属联系人[9] - 基本关连人士为公司时,该公司等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属联系人[9] 关连人士范围 - 公司基本关连人士及其联系人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单独或共同行使10%以上表决权时,该非全资附属公司属关连人士[9] - 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符合特定情形的法人等视同公司关联方[11]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若属《香港上市规则》须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则需经股东大会批准[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可免审计评估,若属《香港上市规则》须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则需经股东大会批准[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且超3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若属《香港上市规则》须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则需经股东大会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可免审计评估,若属《香港上市规则》须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则需经股东大会批准[24]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关联交易计算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24] - 公司进行其他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适用相关规定[25] 重大关联交易 - 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经营有关的购销或服务类关联交易除外[25] 连串关连交易 - 若连串关连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且彼此有关联,应合并计算视作一项交易处理;若属连串资产收购且合并计算构成反收购行动,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25][26]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29]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9]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告知与公司的关连关系[32]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确认关连人士名单并向董事会报告[32] - 公司应按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要求在线填报或更新关连人士名单及关连关系信息[32]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并于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6] - 本制度生效后,原《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自动失效[36]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3-28 22:04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含4名股东代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7][10]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提前十天通知[15][20] - 特定情形下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8][20] - 办公室收提议3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9] - 需相关人员出席提前三天通知[20] 会议表决 - 会议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7] - 一般事项半数以上通过,特定事项2/3以上赞成通过[27] 主席选举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决议方式 - 临时会议保障权利可用信函或传真决议,特定事项除外[30][31] 沟通交流 - 监事会加强与独立董事沟通,开会可邀请列席[32] 会议记录 - 秘书记录,未出席主持人指定他人[31] - 出席监事和记录人签名,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1] 纪要决议 - 会议后形成书面纪要或决议,出席监事签字担责[35] 档案保管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6] - 档案由主席指定专人保管,保存十年以上[38] 规则生效 - 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港交所挂牌之日起生效[42]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03-28 22:04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初始发行A股2,681,444,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A股3,083,660,725股[6] -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831,425,000股,持股比例74.585%[15] -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39,545,000股,持股比例21.329%[15] - 上海金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29,030,000股,持股比例4.086%[17]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总数为10,500,000,000股,占比100%[17]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及之后质押股份,应及时通知公司[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3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3]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3]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5] - 特定情形下董事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8]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三年内仍然有效[9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人数不应少于三名且不得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95]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9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107]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股东代表董事、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1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联名等7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人,职工代表监事3人[142]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2]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5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69]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7]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5][177][178]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79]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5-03-28 22:04
股份发行 - 2021年4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初始发行A股2,681,444,225股[3] - 2021年6月26日,保荐机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A股402,216,500股[3]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A股3,083,660,725股[3]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32,003,883元[3] - 原股份总数为13,832,003,883股,均为普通股[4] 章程与规则 - 2025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同等[6] - 股东可依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6] - 股东查阅或复制相关信息、索取资料,应提供持股种类和数量书面文件,公司核实身份后按需提供[7]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0][21]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名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4] 交易审议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由董事会表决通过[4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33][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告[37]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公告[37][3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告[38]
和辉光电:2024年报净利润-25.18亿 同比增长22.38%
同花顺财报· 2025-03-28 21:28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展示公司2024年年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及分红送配方案 [1][2][4]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 -0.1800元,较2023年的 -0.2300元增长21.74%,2022年为 -0.1200元 [1] - 2024年每股净资产0.73元,较2023年的0.91元下降19.78%,2022年为1.14元 [1] - 2024年每股公积金0.42元,与2023年和2022年持平 [1] - 2024年每股未分配利润 -0.69元,较2023年的 -0.51元下降35.29%,2022年为 -0.27元 [1] - 2024年营业收入49.58亿元,较2023年的30.38亿元增长63.2%,2022年为41.91亿元 [1] - 2024年净利润 -25.18亿元,较2023年的 -32.44亿元增长22.38%,2022年为 -16.02亿元 [1] -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 -22.29%,较2023年的 -22.88%增长2.58%,2022年为 -9.65%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280827.64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48.81%,较上期减少45496.72万股 [2] -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3416.0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6.67%,较上期减少21038.48万股 [3] - 上海金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1249.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7.17%,持股不变 [3] - 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持有27215.1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73%,较上期减少5514.02万股 [3]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ETF持有17364.8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02%,较上期减少2205.13万股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13687.0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38%,较上期减少350.21万股 [3] - 中证上海国企ETF持有6744.0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17%,较上期减少267.13万股 [3]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625.5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15%,持股不变 [3] - 南方中证500ETF持有5894.5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2%,较上期减少1395.74万股 [3] - 上海久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609.8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80%,较上期减少2015.65万股 [3] - 科创ETF持有4021.4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70%,为新进股东 [3] -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退出前十大股东 [3][4]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公司不分配不转增 [3]
和辉光电(688538) -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28 21:17
财务审计 - 立信对和辉光电2024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203号[3] - 审计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3] 资金情况 - 和辉光电管理层编制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3] - 汇总表应与已审计财报一并阅读[4] 报告用途 - 报告仅供和辉光电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使用[7] 单位说明 - 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的单位为万元[19]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03-28 21:17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495,831.18万元,同比增长63.19%,境外营业收入占比27.29%[2] - 2024年净利润同比改善,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72,634.02万元[2] - 2024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4,56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272.13万元[2]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567.06万元[2] - 2024年销售毛利率同比改善40.58个百分点[2] - 2025年营业收入预计较上年增长10%以上,净利润预计较上年稳定增长[9] 用户数据 - 2024年平板、笔记本电脑AMOLED显示屏全年出货量突破300万片,笔记本电脑AMOLED显示屏营收激增超180%[4] - 2024年车载航空领域出货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均超200%[5] 未来展望 - 首发募资项目目标将第6代产能由30K/月提至45K/月,7.5K/月产能于2025年3月量产[9] - 2025年研发投入计划同比增长5%,专利提案数超260个[20] - 2025年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至少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27] - 确保在2个交易日内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27]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度研发支出达4.95亿元,同比增长5.01%,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9%[17] - 2024年申请专利提案数372个,新获授权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59项[1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多国和地区专利局共获得授权专利1243项,其中发明专利883项[17] - 2024年完成10余项新技术结案,量产30余款各应用领域新产品[18][19] 市场扩张和并购 无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修订多项制度文件,新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2] - 2024年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2] - 2024年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组织和接待投资者调研活动12次,回复投资者提问43个[26] - 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31]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承诺上市三年内满足条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32] - 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管增持2283289股,占总股本0.0165%,增持金额502万元[33] - 控股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057201900股,占总股本58.25%[34] - 控股股东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8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