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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68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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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68855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1 19:1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时采用[3] - 选独董时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应选独董人数,仅投独董候选人[6] - 选非独董时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应选非独董人数,仅投非独董候选人[6] 等额选举 - 候选人获票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10] - 当选人数不足但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10] - 当选人数低于规定,对未当选者二轮选举,仍不达标两月内再开会[11] 差额选举 - 候选人获票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按票数当选[12] - 当选人数不足但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12] - 当选人数低于规定,对未当选者二轮选举,仍不达标两月内再开会[12]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且全部当选未超应选人数则全当选,超则二轮选举[12]
高测股份(6885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并拥有解释权[10][33]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 在指定网站和媒体依规披露信息[31] 会议安排 - 按不同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8][9] - 定期报告后可举行分析师会议或路演[16] 其他措施 - 官网设专栏,用邮箱接受建议,公布网站地址和咨询电话[6][14][24] - 必要时一对一沟通、安排参观、聘请顾问[20][22][26]
高测股份(688556)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1 19:1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8月7日在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5,476,919元[6] -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40,462,900股[6]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张顼设立时持股49.50%,部分发起人持股比例为5.85%、4.50%等[13]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可诉讼,对违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等诉讼[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6]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6] - 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59][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等[7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可不现金分红[10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1][122][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章程相关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3][134] - 董事会可依章程制订细则且不得抵触[133] - 章程以中文版为准,歧义时以核准登记后版本为准[133]
高测股份(6885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须股东会审批[4][5]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超净资产10%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通过[6] 担保流程 - 申请担保人应提交申请书及资信材料[8] 担保监督 - 财务部跟踪监督被担保人,重大不利变化及时汇报[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等及时了解并披露信息[1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及时启动追偿程序并报告公告[11]
高测股份(68855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11 19:16
激励计划考核时间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7]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之后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9][14]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A要求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75分位且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200%、300%,归属比例100%[7] - 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B要求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60分位且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200%、300%,归属比例80%[7] -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业绩考核需完成其一: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对应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60分位,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10] 可比公司选取 - 选取隆基绿能、晶科能源等20家境内主营业务相关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9] 归属比例与数量计算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目标A,归属比例100%;达目标B,归属比例80%;未达目标B,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11]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五级,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80%、0、0[12] - 公司层面业绩达目标A或B,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2] 考核结果处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考核对象结果[17] - 被考核对象对结果有异议,可先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沟通,无法解决可申诉,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确定结果[17] - 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归档保存,保存期5年,超期文件经批准后统一销毁[18]
高测股份(6885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上市1年内、离职6个月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8]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8]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7] 信息管理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1] - 董事和高管在新任、信息变化、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11] 操作流程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未得反馈不得操作[12] - 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计划含拟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13] - 规定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其他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违规处分 - 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报监管机构处分,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17]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亦同[17]
高测股份(688556) - 对外投资及融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况,对外投资需经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融资审议标准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或申请融资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或申请融资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1] 额度使用期限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10] - 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融资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融资额度[11] 投资终止与核销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需对被投资单位财产等全面清查[20]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0] 财务处理与权益维护 - 公司财务部要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20] - 公司应执行融资等资金工作程序,履行合同条款维护投资者权益[20]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及融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做好对外投资及融资信息披露工作[22] - 对外投资及融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有保密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条款与法律等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必要时修订[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高测股份(6885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9: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金额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或申请融资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通知与提案规则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1]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需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7] - 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3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2]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2]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之日[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2]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4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修订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46]
高测股份(688556)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7-11 19:15
业务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多晶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1][2] - 最高交易余额不超1亿,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1000万,额度可循环用12个月[2]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2] 风险管控 - 业务存在市场、资金、内控等风险[5] - 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审计部定期检查[7][8]
高测股份(68855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7-11 19:15
审计机构聘任 - 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3] - 2025年7月11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4][15][16] - 授权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13] 安永华明情况 - 截至2024年末有合伙人25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等[4] - 2024年业务总收入57.10亿元等[5]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55家,收费11.89亿元[5]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7] - 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等[8] 项目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签署/复核报告数量:张毅强6家等[9] - 张毅强和杨晶2023年4月受深交所监管函自律监管措施一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