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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68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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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68855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财务资助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原则上应当要求对方(其他股东中未 包含公司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措施。 第五条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 时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 ...
高测股份(688556)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套期保值资金安全,加强对公司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高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以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正常生产为前提,以规避生产 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同意,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 得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审 ...
高测股份(6885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
高测股份(6885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 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三)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子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五)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六)其他负有信 ...
高测股份(6885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
高测股份(68855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 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 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九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 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 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任何股东、 第三条 ...
高测股份(6885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 ...
高测股份(688556)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青岛高校测控技术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940138810。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于2020 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二五年七月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 ...
高测股份(6885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应当要求对方(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反担保, 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 同公司行为,比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 前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公司审批。 第二章 对外担保 ...
高测股份(6885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