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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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31 19:5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6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7月31日14点召开[4]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126名,代表股份178,707,622股,占比32.6857%[5]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同意率超99%[8][10][12][14][16][18] -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议案同意率超99%[20][22] - 薪酬方案、章程修订等议案同意率超99%[24][26][29][31] - 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同意率超98%[33][35][37]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率99.4084%[40] - 独立董事选举议案同意率超93%[42][44]
高测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7-31 19:50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3] - 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3] 人员选举 - 罗梦璐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3] 人员信息 - 罗梦璐1992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6] - 有公司多岗位任职经历,未持股,无关联关系,任职资格合规[6]
高测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7-31 19:50
组织架构变动 - 2024年7月31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2] - 第四届董事会9名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 - 第四届监事会3名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5] 人员聘任 - 聘任张秀涛为总经理,王目亚为董事会秘书,崔久华为财务负责人[6][7] - 聘任辛玉晶为证券事务代表[8] 人员离任与调任 - 蒋树明、权锡鉴、赵春旭、于文波、李学于不再担任原职[9][10] - 于文波、李学于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学于任副董事长[9][10]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532 - 87903188 - 7013,邮箱zq@gaoce.cc,地址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9]
高测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7-23 17:5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7月31日14:00在山东青岛高新区举行[10] - 投票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结合,网络投票7月31日进行[10] - 会议审议11项议案,包括换届、薪酬、章程修订等[3] 人员提名 - 提名张顼等6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1] - 提名王宇、王蕾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6] - 提名李雪、王辉、王文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薪酬与津贴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9.6万元/年,按月发放[32]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因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变更修订《公司章程》[39] 审计机构 -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49] - 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有合伙人24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50] -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59.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56.69亿元[51] - 2022年度安永华明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38家,收费总额9.01亿元[51]
高测股份: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7-15 18: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首次发行40,462,900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46,743,918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46,743,918股,全部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顼设立时认购1435.5万股,持股比例49.50%[11] - 尚华等4人设立时各认购169.6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5.85%[11] - 金永焕等2人设立时各认购130.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4.50%[11] - 刘川来设立时认购78.3万股,持股比例2.70%[13] - 刘秀珍等2人设立时各认购26.1万股,持股比例均为0.90%[13] - 薛辉超等10人设立时各认购13.0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0.45%[13] - 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290万股,持股比例10%[13] 股份限制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4]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7]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管理层任期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且现金流良好时,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分红[98]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0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1][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7-15 18:2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2] - 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2] 候选人提名 - 同意提名张顼等6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同意提名李雪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4] 审查时间 - 审查意见出具时间为2024年7月5日[5]
高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8:2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现场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3] 人事提名 - 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宇、王蕾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4] 议案表决 -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交审议[8][9]
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8:21
董事会会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3] - 提名张顼等6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4][5] - 提名李雪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6][7] 议案表决 -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等多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9][11][12][13][15]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16]
高测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15 18:21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7月15日会议提名张顼等6人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同日提名李雪等3人为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雪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董事任期三年[4]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7月15日会议提名王宇、王蕾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 - 股东大会选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5] 股东持股 - 张顼持股159,240,208股,比例29.13%,为控股股东、实控人[10] - 张秀涛持股2,996,762股,比例0.55%[11] - 李学于持股495,488股,比例0.09%[13] - 王目亚持股1,073,139股,比例0.20%[14] - 于文波持股31,360股,比例0.0057%[19] - 臧强间接持股,李雪等部分候选人未持股[17][20]
高测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文涛)
2024-07-15 18:2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文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时间为2024年7月5日[4]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亲属关系、任职等有多项限制[2]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处罚、谴责等情况[3]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及任职年限有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