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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5 18: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31日14点在山东青岛召开[5] - 网络投票7月31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 审议11项议案,含换届选举、薪酬方案等[7][8] 时间安排 - 议案7月16日披露,A股股权登记日7月26日[8][14] - 会议登记7月29日10:00 - 11:00,异地信函17:00前送达[16] 其他信息 -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32 - 87903188 - 7013[19] - 会期不超半天,出席人员费用自理[19] - 公司委托代表出席并代为表决[24] - 累积投票制下,一股对应应选董监人数投票总数[28]
高测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7-15 18:21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有合伙人24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3]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59.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56.69亿元[4] - 202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38家,收费总额9.01亿元[4] 风险保障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2亿元[5] 人员经验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7] 续聘进展 - 2024年7月15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2][13][14]
高测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7-15 18:21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 股东大会授权与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失效[7] - 公司审议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公司相关数据50%以上等情况需经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成交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0] 临时股东大会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7][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股东大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2] - 股东大会通知应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4]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5]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注明股东不作指示时代理人能否按自己意思表决[27][26]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且与委托书需备置于指定地方[28]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9:15 - 15:00[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方需为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34] 决议相关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需参加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7]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3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推荐[37] - 股东代表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3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1]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51]
高测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7-15 18:21
权益分派与股本变更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4年5月7日总股本339,087,6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4.5元,转增6股[2] - 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由339,087,616股变为542,540,186股[2] - “高测转债”转股后总股本变为542,540,241股[3] - 激励计划归属股票登记上市后总股本变为546,743,918股[4] 章程与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为546,743,918元,股份总数同此[5]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7] - 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已通过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8]
高测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辉)
2024-07-15 18:21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无特定股份关联及亲属关系[2]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批评[3]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及任职年限合规[4] 审查声明 - 被提名人通过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确认符合要求,声明时间为2024年7月5日[4]
高测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辉)
2024-07-15 18:21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任职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4] 任职后规定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
高测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7-15 18:2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名[4] 董事会权限 - 六种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成交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不足50%,由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或申请融资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不足50%,由董事会审议[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3] - 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多种方式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取得全体拟出席董事认可[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0] 记录与备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4] - 董事会历届会议记录、决议等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董事任期与提名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5]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建议撤换[38] - 董事辞职应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38]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等情况,原董事继续履职[39]
高测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文涛)
2024-07-15 18:21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任职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4] 任职后规定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
高测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雪)
2024-07-15 18:21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任职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审计专业教授职称[4] - 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4]
高测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雪)
2024-07-15 18:21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李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相关处罚或批评[3] - 被提名人兼任上市公司数量等符合要求[4] 资格审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并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