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688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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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通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202408)
2024-08-20 18:27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2] - 可为互保、有业务关系、控股子公司等单位提供担保[5] - 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为特定主体债务担保[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审批[10] - 连续12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担保需审批且2/3以上股东通过[10] - 担保展期需重新提交审批[12]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特定董事同意[12] 担保流程 - 被担保对象需提供资信资料[6] - 需审查债务人资信[5] - 订立书面合同明确主要条款[15][16][17] - 财务部负责办理担保工作,法务协助[20] - 担保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程序[20] 担保管理 - 指派人员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报告[22] - 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采取补救措施[22] - 履行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22] 信息披露 - 担保信息需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24]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合同致损失需赔偿[26] - 相关责任人怠于履职或擅自担责受处分赔偿[26] 制度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并修订[28]
鼎通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202408)
2024-08-20 18:2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4]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7] 股份减持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8] - 董监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备案[1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减持后续处理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2]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置内容[12] - 离婚分割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25%[12] - 股份变动董监高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公告[13] 违规处理 - 违规减持证监会责令购回上缴差价等[16] - 上交所对违规减持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16] - 违规致股价异常波动上交所从重处分[16] - 涉嫌违法上交所报证监会查处[17] - 特定违规情形证监会责令改正等[1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实施,2023年12月制度废止[20]
鼎通科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
2024-08-20 18:2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通过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人。 会议由独立董事彭文平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 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 ...
鼎通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202408)
2024-08-20 18:27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3][4] 决策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9] - 需董事会审议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9] 决策机构与职责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根据授权批准投资[6][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和监督[11]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和价值评估[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11] 投资权限与流程 - 公司对外投资权限原则上集中,子公司采取授权方式取得[15] -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设立三个阶段[20] - 总经理负责组织对拟投资项目评估,可行则编写项目建议书[22] 项目实施与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获批后,获授权部门或人员实施,支付款项等后应取得有效凭据[20]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代表跟踪管理[20]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20]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异常将追究责任[21] 投资处置与披露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2][23] - 处置对外投资前需分析论证,转让应按规定办理[23]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信息应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25]
鼎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8-20 18:2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 性的梳理与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092,604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729,646 | | 元。 | 元。 |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 | | 去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 | |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鼎通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0 18:27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11 号文《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10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551.0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4,760,683.06 元,实际可使用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5,238,867.98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8 ...
鼎通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202408)
2024-08-20 18:2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 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四)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 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 ...
鼎通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5 18:02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4,962,68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4,962,68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54.0350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4.035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鼎通科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24-08-05 18:0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410005 电话: (0731)82953778 传真: (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www.qiyuan.com 致: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 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 ...
鼎通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7-29 19:4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八月 |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议案一:关于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 2022 | | 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5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