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688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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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通科技(688668) - 11-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 行为,加强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 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 ...
鼎通科技(688668) - 1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 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 ...
鼎通科技(688668) - 00-公司章程-修订(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九月 | × |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7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15 | | |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18 | | |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6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7 | | 第一节 | 通知 47 | | 第二节 | 公告 48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8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50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 52 | | --- | ...
鼎通科技(688668) - 2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新增)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
鼎通科技(688668) - 06-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制 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纪律。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 ...
鼎通科技(688668) - 0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鼎通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
鼎通科技(688668) - 1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 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四)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 ...
鼎通科技(688668) - 22-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 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 ...
鼎通科技(688668) - 02-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东莞市鼎通鼎通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鼎通鼎通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公司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 ...
鼎通科技(688668) - 09-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避 免及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内幕信 息的保密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送等作出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持有 公司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