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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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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海泰新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8:28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19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 100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 | | | | | 股股东 A | | | 非累积投 ...
海泰新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4 18: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 责海泰新光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业务管理制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作了相应的 | | 1 | 度;制作并保存持续督导工作底稿 | | | | | 持续督导工作底稿 | | 2 | 建立健全保荐代表人工作制度,明确保荐代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保 | | | 表人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建立有效的考核、 | 荐代表人工作制度 | | | 激励和约束机制 | | | | 在持续督导期间, ...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军
2024-04-24 18:26
我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崔军,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光 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0月至2016年2月,担任广东安恪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2016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深圳)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8:26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1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参会 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新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使监 ...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4 18:26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18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 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 ...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自力
2024-04-24 18:26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自力) 我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至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即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2024-04-24 18:26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16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 及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并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营销网络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9月29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2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 ...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8:26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1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青岛海 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审核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 号)核准,同 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7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7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8 ...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18:26
公司代码:688677 公司简称: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8:26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 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 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