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68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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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688718) - 唯赛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04-28 18:3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海唯赛勃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推 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 评估报告》。2024 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 和落实相关工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 好成效。 公司为能在 2025 年更好地延续上述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特制定《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对 2024 年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以及 制定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 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的相关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以核心战略引领发展 公司始终恪守"科技创新,引领未来"的核心使命,锚定高性能分离膜核心 主业,通过"技术纵深化、产业集约化、 ...
唯赛勃(688718)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7 16:40
营业相关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总收入37495.83万元,同比下降2.41%[3][5] - 2024年营业利润3811.94万元,同比下降18.24%[3] - 2024年利润总额3802.55万元,同比下降18.41%[3] 利润相关指标变化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6.74万元,同比下降17.79%[3][5]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22元,同比下降15.38%[3][5] 资产与权益相关指标变化 - 2024年末总资产91994.52万元,较期初增长5.35%[3][5]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7149.44万元,较期初增长1.05%[3][5]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每股净资产4.46元,较期初增长1.59%[4][5] 业绩影响因素 - 2024年厂房搬迁致部分订单交付延迟,支付约755.67万元辞退补偿金,使收入和净利润指标下降[5] 财务指标变动幅度情况 - 2024年无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财务指标[5]
唯赛勃(688718) -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2-10 17:46
回购情况 -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至2000万元[2]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7.69元/股[2][4] - 实际回购股数90.66万股,占总股本0.52%[2][5] - 实际回购金额1028.82万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67元/股至12.35元/股[2][5] - 2024年2月23日首次实施回购[5] - 2025年2月7日完成回购[5] 股份流通 - 2024年7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117,134,073股上市流通[9] 股份用途 - 已回购906,648股存放于专用账户,拟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10] - 36个月未按规定使用,未用部分将注销[10]
唯赛勃(688718)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2-06 19:20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19日,由谢建新提议[3] - 实施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后12个月[3] - 预计回购金额1000 - 2000万元,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3] 回购进展 - 累计回购90.66万股,占总股本0.52%,金额1028.82万元[3][6] - 实际回购价9.67 - 12.35元/股,上限调为不超17.69元/股[3][4][5] 未来计划 - 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并及时披露信息[7]
唯赛勃: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2024-12-30 15:43
公司荣誉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入选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2] 影响 - 入选体现政府对公司技术等综合实力高度认可[3] - 入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对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3] - 入选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4]
唯赛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19 18:15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12月19日在上海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34人,所持表决权占67.6421%[2] - 公司总股本173,754,389股,回购专用账户906,648股无表决权[2] 议案表决 -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普通股同意比例99.9808%[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普通股同意比例99.9757%[5] - 5%以下股东对两议案同意比例分别为98.5246%、98.1302%[6]
唯赛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9 18:15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12月19日14:30召开[5] - 董事会12月4日披露召开股东会通知,会前十五天公告相关事宜[6]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19日多个时段[7]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34人,所持表决权占比67.6421%[8] - 截至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73,754,389股,回购专用账户906,648股无表决权[8] 议案表决 -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同意票比例高[12][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比例高[13][15]
唯赛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4-12-11 18:08
公司名称变更 - 拟将公司全称变更为“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和代码不变[17] 章程修订 - 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9] - 提名人需提供候选人相关详细资料及发表意见[19][20] - 除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20] 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手续[20]
唯赛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3 17:56
会议情况 - 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6位董事均出席[2] 公司变更 - 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和代码不变,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会议决议 - 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获全票通过[6]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2-03 17:54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3,438,600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375.4389万元,股本总额为173,754,389元,股份总数为173,754,389股[6][16] - 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0,035.2280万股,持股比例81.06%;广东百德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344.7720万股,持股比例18.92%[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董事会有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0][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表决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或监事会履职违法违规致公司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紧急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2]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7]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10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18] 高管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3][12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报[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6][1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4][175][17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