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68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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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6-30 19:31
管理办法相关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1年9月发布,2025年6月第一次修订[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并实施[15]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2]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负责人与机构 - 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主管负责人[4] - 董事会办公室是归口管理和日常工作机构[5] 工作内容与沟通 - 工作内容包括信息沟通、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业绩发布会等[8] 信息披露与管理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可按程序自愿性信息披露[7] - 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登载相关材料供下载[9] 特殊情况处理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召开说明会,董事长等参加[10] 人员要求与制度 - 工作人员负责搜集行业报告,反馈资本市场看法[12] - 应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12]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6-30 19:31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情况 - 2022年4月发布,2025年6月第一次修订[1] - 授权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8] - 不得授权制订公司战略等10类事项[5] 授权决策与监督 - 决策方案需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决定[8] - 强化授权后监督,动态管理授权事项[11] 授权调整与终止 - 5种情况应调整或收回授权[12] - 期限届满自然终止,续授权需重履行程序[12] 责任与报告 - 董事会是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监管[14] - 授权对象至少每半年报告行权情况[15] 办法相关 - 由董事会秘书拟订,党委研究、董事会批准公布备案[19] - 子企业参照建立自身办法,办公室负责解释[19]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
2025-06-30 19:31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3] - 需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3] - 近3年受处罚或禁入未届满不得担任[4] - 近3年受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管理规定 - 原秘书离任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6]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13] 办法相关信息 - 2020年3月发布,2022年3月、2025年6月修订[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涉上市内容自科创板上市日起生效[16]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19:3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外部董事须达二分之一以上[1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13] 会议召开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需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书面同意可缩短或豁免通知期限[20] 会议通知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时间、地点等或增减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临时会议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8]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委托书应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不能出席原因、代理事项和期限、对提案意见、授权范围和表决意向指示等[1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0] 会议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召集人同意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表决并决议,也可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20]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表达意见前提下可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决议[25] 表决相关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择,拒不选择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25]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5] - 出现《上市规则》规定或董事认为应回避的合理情形,董事应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25]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34]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应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0]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公司应在董事会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33] - 董事会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公司应及时披露[34]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34] - 董事会议案形成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落实[36] -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9]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5-06-30 19:31
公司规则 - 公司工作规则于2020年3月发布,历经四次修订[1] - 规则与相关法规、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7][28] - 规则与管理办法抵触时按从新原则适用并修订[2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8] - 细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综合管理部[28] - 原《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废止[28] 经理层职责 - 经理层是执行机构,应维护党委和董事会作用[3] - 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谋划生产经营策略[4]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5] - 经理层副职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分管事项[7] - 成员分工应综合考虑多因素并报备[7] - 成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9] 议事决策 - 议事决策可采取总经理办公会等方式[8] - 拟订重大事项方案后按程序提请党委、董事会决定[8] - 总经理研究决策授权事项应听取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9]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临时召开[12][14] - 核签类会签事项原则上当日完成,通报类即呈即签[16] - 会议一般需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10] - 决策与成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15] 监督与报告 - 经理层成员应接受多方面监督[20]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有三种方式[20] - 经理层应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公司经营信息[21] - 副职应常向总经理报告分管工作进展[21] 其他事项 -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应提请职代会审议[23] - 专题会研讨重大事项应形成纪要报批[18] - 经理层应加强思想政治和专业能力建设[25] - 成员应强化制度意识,按章办事[25] - 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27]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2025-06-30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信息管理规定 - 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0]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流转一事一记登记信息[9] 人员义务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等义务[14][16] - 公司通过协议明确知情人义务责任[17] - 股东等讨论重大事项应控制知情范围[15]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发现问题核实追责[17]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罚,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 相关方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责[17] 办法相关情况 - 办法2021年9月发布,2022年3月、2025年6月修订[1]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经审议通过实施[24][25]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0]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6-30 19:31
募集资金管理 - 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7] - 使用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行为[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1] 资金使用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1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3] - 超募资金使用由董事会决议、保荐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协议与披露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一个月内签新协议[7] - 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10]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机构、审计委员会同意[17][18]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4种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18]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无需股东会审议[18] 项目处理流程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0] - 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1] - 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2] 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3]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2][23]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025-06-30 19:31
办法概况 - 公司2021年9月发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5年6月第一次修订[1] - 季报、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13]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实施[13]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认定标准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重大差异有变动方向及幅度要求[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7]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对不同主体的处罚[9] - 恶劣、故意犯错从重或加重处理[10] - 有效阻止、主动纠正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0] 处理流程 - 发现重大差错部门通知董事会办公室和秘书[9] - 董事会秘书牵头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9]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6-30 19:31
担保审议规则 - 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担保总额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表决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4] - 股东会决议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 担保金额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应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批准授权,无人有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2][3]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法律部与证券事务部负责法律审核及组织落实审批程序[10] 报告与披露 - 对外担保报告应包含担保事项合规性、被担保人情况、担保金额等内容[13] -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决议后需报送文件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披露相关内容[18] - 披露内容含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18]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8]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9] - 必要时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事务所核查担保情况[19]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办法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1]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1]
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
2025-06-30 1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17] - 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工作管理办法 - 于2020年3月发布,历经2022年3月、2023年12月、2024年4月、2025年6月四次修订[1]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6] - 日常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联络、组织会议和落实决议[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会议须制作记录,出席人员签名,载明独立董事意见[20] - 通过的审议意见书面报董事会[20]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0] - 提出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应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0] - 部分决策事项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2] - 与国家规定或修订后《公司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本办法[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