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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0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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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00003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1 第五条 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签订后,公司可 以使用募集资金。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 ...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绩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神 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原则上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神州数码(000034)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 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时,应严格遵守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 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 1 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独立董事)履 行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一条 为强化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神 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 ...
神州数码(00003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制度规定 - 制度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7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信息披露内容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应在董事会审议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6] -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性等应在审核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6]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7]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7] 股份变动披露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19] 董事履职披露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26] - 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26]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0]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1] - 公司筹划重大事件可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1] 交易异常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25]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25]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0] 监管文件报告 - 公司应报告和通报收到的监管部门文件范围包括新规章、处分决定、函件等[3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35] - 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需董事会秘书编制或审核,报交易所审核公告[39] - 涉及重大事件且不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信息披露,职能部门报告,董事会秘书编制审核,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总裁审核[40] 联络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文件、组织任务,做好信息保密[41] 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8]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报告信息[46] 信息披露豁免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证据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9,4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50] - 对特定信息进行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相关资料由证券部门归档保管[50,51]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多项事项,涉及商业秘密还需额外登记部分事项[52]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信息披露执行主体接待相关人员前需征询其意见[54] - 指定专业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档案内容需记载相关信息[55,56]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存档[57]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57,58] 财务与内控 -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制度[61,67] 保密与存档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63,6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要专卷存档[67] - 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记录交其审阅签署后由指定部门保管[67] - 指定部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存档,按保管期限分类保存[67] - 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络重要事项需做电话文字记录并存档[67] - 以公司名义对特定单位正式行文须经审核程序批准[67] 违规处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69]
神州数码(000034)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 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 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五条 对外捐赠应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 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 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 ...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 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主任委 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独立董事)履行主任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神州数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 ...
神州数码(000034)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神州数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 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法律、法规、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规 定要求披露的,以及可能影响债务工具投资有决策或者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 ...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 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 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专业管理部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专业管理部门向 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可以设职工代表 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联席董事长。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公司全 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 ...
神州数码(00003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特殊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涉及金融机构存贷业务,以存贷利息为准适用规定;与财务公司业务以存本及利息、贷息较高者为标准[15]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反担保[16]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与同一交易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审议披露标准[21] 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并提交报告[2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披露[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